(第1号)
本所根据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评估得出庆元县E19-23东门巷地块旧城改造工程项目于估价时点2009年10月16日的被拆迁住宅房屋比准价格和安置房基准价,现公告如下:
名 称
被拆迁住宅房屋(全新砖混一等)货币补偿比准价
就地安置房(全新框架二等)基准价
评估价格
(元/平方米)
3190
3493
丽水市弘原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二0一0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