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庆芬,女,畲族,1963年出生,1983年7月毕业于丽水卫校护理专业(2005年取得护理大专文凭),大学学历在读,现任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1996年以来先后当选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市第一届人大代表,市妇联执委会委员及市妇代会代表,县妇联十届、十一届执委会常委;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浙江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省“巾帼建功”先进女标兵、市劳动模范、“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等荣誉称号。
兰庆芬自幼憧憬当一名护士,为人类健康服务。1980年她毅然报考护理专业,护校三年她拼命读书,努力效仿带教老师的一言一行,直至她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才觉得自己已成为一名真正的护士。她深深知道要当好护士要有一颗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爱心,要敬业爱岗;要练就一身为病人服务的本领,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过硬的护理技术。
初入护士之门时,为了尽快掌握注射技术,她总是提前上班,延迟下班。生病时,就自己动手为自己肌肉注射来体会感觉。同时,她根据不同患者的性格特点进行注射前宣教,摸索出一套集“爱心服务”与“技巧服务”为一体的注射技术。有一次,兰庆芬为一位烦躁不安脑外伤病人测血压时,病人往她脸上吐了一大口痰,还乱骂一顿。只见,她抹去脸上的痰液,仍以微笑的面孔为病人测血压。当时,就有人问她为什么能如此忍辱负重?“为病人服务要有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她平静的回答。
1993年9月24日,城关镇发生一起18人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当时,她7岁的儿子也是其中的不幸者。
那天傍晚,她买好蛋糕准备为儿子过生日,可一进家门,发现平时活泼好动的儿子脸色苍白躺在沙发上。当她急忙冒着大雨把儿子送到医院急诊抢救室时,儿子已昏迷不醒了。
没过半小时,医院竟先后送来了17名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患者。于是,她毅然将儿子的抢救床让给其他患者,并交给丈夫照看,自己投入组织抢救工作行列。
现代医学的发展,护理工作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转变,护理过程也转向整体护理模式。于是,她潜心研究护理管理及有关职责,参加管理培训班学习,常与上级医院联系,对原有护理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建立一套更加切合实际的质量控制考核标准和奖罚制度。她总是以身作则,主动到一线检查指导,协调科室间工作;经常组织护士观看“护理专业形象”、“护理礼仪”等录像片;制定护理人员礼仪规范,层层签订礼仪规范责任书,开展“假如我是一个病人”为主题的讨论会和“全年无差错”、病人评选“最佳服务护士”、护理质量控制量化考核竞赛等活动,努力抓好护理管理工作,使得所在医院在全市同等级医院护理质量督查中连续几年名列前茅。
医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她将急诊科、妇产科病区及门诊财务收费处例为“巾帼文明示范窗口”,并将示范细则公布于服务窗口;2005年门诊收费处被授为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近年来,在兰庆芬带领下,女工们拾金不昧交还失主10多人次;组织为“希望工程”贫困病员捐款捐物和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和“服务最佳护士”评比活动,每天在出院病人中进行护理服务满意度调查。通过该些项活动的开展,近4年来的该医护理服务满意调查率在97.9%以上,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县人民医院199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为“省级文明单位”,1997年通过国家卫生部“爱婴医院”评审,1999年被国家人事部、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这些荣誉的取得同样倾注着的蓝庆芬心血。
群雁高飞头雁领。兰庆芬决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这一办院方针,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医院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