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总会面临着诸多利益的抉择。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那就是见好说收。这其实是一个度的问题,掌握好了度,即便不会有大的收获,也不至于失去太多。否则,就会贪小失大。现实中就有这样的例子,据《今日庆元》刊载文章说,松源镇后田新街有50多户人家,因10年前拆迁时对政府补偿要价太高,而失去了很好的旧城改造的机会,现如今仍住在破旧的房子中叹气,后悔中还自怨他怨不已。读罢文章,我们当然不免为这些住户的遭遇感到同情,但更多的是责怪他们当时过分计较,没有把好应有的度。
有时人们在利益面前,总是显得那样的渺小。说到底,人的天性都是贪的。但是,人又不一定都服从天性行事。在利益面前,有的人表现为大度、宽容;而有的人则显得狭隘、自私。前一种人,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公众利益之上去考察,用社会道德去衡量。在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冲突的时候,总会让利于公众;后一种人,一切从个人利益出发,以个人利益为轴心,去评判决断自己的好处。当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抵触的时候,总是紧守个人利益。
其实,利益这东西,有大小远近之分。失去了小的好处,不一定就将失去大的;得到了小的利益,有时竟失去大的利益。相反地,往往是放弃一点小的近期的利益,倒会赢得更大的、长远的利益。比如当年上文提到的这些居民,如果当时对拆迁补偿没有漫天要价,与政府达成一致意见,那他们也一定如同其他拆迁户一般,住进了宽敞明净的现代居室中,怎么还会在脏乱阴湿的破屋里生闷气呢?
现如今,我们的政府部门,把改善民生当成了第一要务。在城市建设、交通改造等利国利民举措中,不惜工本地革旧翻新。这其中,必然会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利益。作为直接或间接受益者的民众,也不能斤斤计较蝇头小利,应当以一种主人翁的姿态,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支点,用阔大的心胸和长远的目光对待政府行为,以免再给自己和他人留下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