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指挥部指挥、建设局局长柳昌发答记者问
问:目前,我县县城旧城现状如何?
答:庆元县城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薄弱,环境较差,还有成片的危旧房子和一些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建筑物,有相当一部分区块(如后田片、东门巷、府后街等)的现状建筑密度在60%以上,有的高达80%左右,几代人居住在不足30—40平方米的旧房里。
旧城区无卫生、消防等设施,日照采光、绿化严重不足,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有些区块虽然早些年进行过改造,但随着城市道路的拓宽改造和绿化景观带的建成使用,原先隐含的问题都暴露无遗,与浙南闽北边际区域中心城市极不协调。
问:旧城改造项目的有效实施,会使庆元县城发生怎样的变化(旧城改造有什么目的、意义)?
答:旧城改造的主要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旧城区存在的各种城市问题,进行城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可以说旧城改造是以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强化城市整体功能为主要目的的,在城市老化地区有计划地实施集再开发、修复和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改造建设。
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我县历年来连续实施了旧城拆迁改造,所拆迁地块一半以上用于市政道路、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旧城改造项目的有效实施,使庆元县城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批公建设施已建成使用或正在兴建。
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对旧城区进行拆迁改造,广大市民实现了“旧房换新房,小房换大房”的愿望,入住面积更大、环境更优、配套更全、物管更好的新居。
因此说,旧城改造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有利于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针对我县的实际,县委、县政府适时的提出了我县的城市建设将从外延扩张转变到内涵提升并重发展的思路上,要求加快的旧城改造的步伐。
问:今年我县的旧城改造工作任务?
答:在刚刚结束的县人代会上,县长杜兴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十件实事之一就是要完成3.8万平方米的旧城改造项目,这就是今年的旧城改造任务。
目前,正在实施的有G—15(原林业车队)区块旧城改造项目,计划实施的项目有菇城宾馆—东门巷区块,备选项目为濛洲街西延工程(即菇城宾馆至看守所门口改造项目),另外还要选择一至两个区块搞好前期。
问:在旧城改造中如何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答:旧城改造是关呼百姓民生的大事,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城市品位的提升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而且与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直接相关。
因此,需要政府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并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要体现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可承受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种矛盾,采取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有效破解拆迁难题,保障旧城改造工作顺利完成,才能实现旧城改造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旧城改造工作的政策导向,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要在符合庆元发展实际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考虑广大群众特别是被拆迁户的利益,真正体现不与民争利。
我县前些年在旧城改造中,按照项目设立指挥部,项目结束指挥部就自行撤消,这次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旧城改造指挥部,与城发公司合署办公,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和长期性。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及时解决拆迁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真正保护广大群众特别是被拆迁户的利益。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评估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三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因此,旧城改造项目的补偿价格都要比市场实际交易的买卖价格要高。同时,在安置补偿中还有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过渡房租)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旧城改造步伐。
目前,还有一部分群众在拆迁安置工程中特别强调要求有土安置(即有天有地的自建房屋),其实,选择产权调换的公寓安置才是最经济的,以同样100平方米为例,选择自建房,光建设成本就要5、6万元,而选择产权调换,一般只需要2—3万元就可以了。而且,新的安置小区无论在居住环境、交通条件、绿化美化、日照采光等许多方面都具有很大的优势。
为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利益,鼓励被拆迁人自由选择安置,出台了“选择货币安置的,在按照《办法》补偿外,在增加10—20%的补偿”的奖励政策。
问:如何确保旧城改造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答:在旧城改造中,我们将坚持以规划为指导,依法操作,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信访有关问题,以此来确保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具体为:
一是充分依靠各方面力量。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依靠各职能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调动社会的一切力量,举全县之力,共同推进我县的旧城改造工作。
二是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利益。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对选择货币安置的增加10%-——20%的奖励、提前腾空奖励、签约奖励、水电有线电视电话户头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装修补偿”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同时,在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工作中,让市民都能对旧城改造发表意见,让大家参与进去,并在符合庆元发展实际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考虑被拆迁户的利益,真正体现让利于民,不与民争利,实现建好城市为人民。
三是建立健全拆迁工作组织体系。县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总指挥,建设、国土、松源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的旧城改造指挥部。同时,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相应的办事机构,决定政策、组织实施、密切配合,确保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
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建立专门的宣传工作小组,确定具体联系人,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计划。各新闻单位主动配合,深入街头巷尾,对旧城改造的意义、政策、文件、法规、进度及在拆迁期间支持旧城改造带好头,作表率的好人好事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通过宣传,增加拆迁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市民对旧城改造重要性的认识,认识到旧城改造是政府为民办实事,以及对庆元可持续发展和建构和谐庆元的意义,使群众真正认识到旧城改造的意义,把“要我拆”转变为“我要拆”,加快拆迁工作的进度。
五是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按决策程序制定县城的拆迁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在每年3月底前报省政府和省建设厅备案。各类补偿标准按有关规定在适当时候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评估机构按条例规定由被拆迁人平等自愿选择确定。
六是公正公开。同时,在旧城改造拆迁安置过程中,要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决不允许暗箱操作,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并将其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群众监督,打消被拆迁居民的顾虑,承诺让先迁居民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后迁居民后选。针对极个别的“钉子户”,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指挥部将有重点地选择突破口,走行政听证——行政裁决——强制拆除的程序,使得拆迁工程能按进度收尾。当然,对于妄想通过拖欠等不正当途径,获得额外优惠条件的极少数钉子户,我们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是绝不会答应的,并会在适当、必要的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保障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
七是力求实效。按照规划,通过几年的旧城改造,通过实施以旧居住区的成片改造和主要道路沿线改造等大规模拆迁改造为主,把我县几个重点的旧城区改造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率,改造城市居住条件,改变城市的面貌,努力打造具有庆元菇乡特色的宜人宜居的新型山水生态旅游城市,为构建浙南闽北边际区域中心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