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地镇 县人大代表 吴刘胜
我是县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在此期间曾当选市第一届人大代表和四届的镇人大代表,在任职期间一件建议被评为优秀建议,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县人大代表一次,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多次,参与评议公安、司法工作各一次。应该说能当选人大代表,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重托和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能力水平有限制,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中做的还不够,与人大代表的职责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差很远,要谈经验谈不上,和大家共同探讨,我只能就这些年以来,在履行监督、协助政府部门工作,解决群众困难中谈点体会。
一、了解实情,履行监督职责
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是监督政府和政府部门工作,促进政府工作依法有序。我是农民代表,讲实话,只对事关农村、农民的一些切身利益问题,根据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在大会期间发言反映,或以议案建议形式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无论县级或乡镇级人民代表大会,我都会在会前到所在选区或别的选区征求意见,对大家反映的情况进行归纳,作好大会发言准备,撰写议案建议,始终坚持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做到实事求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诚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基层群众的呼声、意见、愿望。大会闭会后,会议的内容,都积极向村两委汇报,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合情合理、如实的答复。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后,每次开完会后,我组织村委会进行学习贯彻,使村两委成员了解会议内容,明确工作目标。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和认真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对政府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能善意地反映指出,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担任十多年的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以来,我认为人大代表不是荣誉而是责任,只有将责任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做好上情下达,使群众更加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理解支持政府工作。使政府官员更能倾听到群众的呼声愿望,更利于制订发展规划。这样才能不愧于选民的期望和重托及法律赋予的权利。
二、做好事、办实事,协助政府工作顺利推进
政府工作是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协助政府工作就是人大代表执行大会决定的体现。虽然我是一位农村选出的人大代表,只能在自己所在村镇这个区域内带头配合政府,做好一些事关群众利益的工作,为政府分担一些群众思想工作,使政府工作顺利开展。1998年前荷地村的省道过境公路没有拓宽,村内公路脏、乱、差全县有名,镇政府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决定进行荷地街道整治,投资进行过境公路拓宽改造。此决定作出后涉及拆迁的村民100来户,由于利益关系,部分拆迁户极力反对,政府工作遇到了一定的难度,于是我主动出面协助镇政府逐户三番五次做工作,并组织村干部全程参加拆迁和拓宽工程,最终使该项决定得以顺利实施,经过三年的努力将荷地街道改造成东部最具规模的街道。为此我虽然投入了很多的误工,也垫付了一些工程资金,但是个人的一点损失能换取全村群众的方便,值得。为了改进荷地村面貌,我以自己先垫付资金和动员干部群众集资的方法,先后建设了村委会办公楼,荷地镇垃圾填埋场,后庄山水泥道路,大奔岗村庄水泥路,成立了长期环卫工人小组。为了使东部地区的学子有更好的校舍,在建设荷地中学校舍时,主动承担了土地的捐献工作,协助村镇干部完成了三十九亩建校用地的捐献落实工作。去年荷地镇遭受“桑美”台风的严重袭击,我组织本村干部群众进行灾后自救,在最短的时间清理好本村各受灾户房屋内的淤泥,倒塌泥墙,塌方,对进水区域、水井全面防疫消毒,排除地质灾害险情。还配合好镇政府做好重灾村的灾民集中荷地安置工作,努力消除灾民与政府的对立情绪,以最大的热情免费为石木下、坪头等村的五保灾民提供住所。并响应县、镇提出的大村帮小村的号召,虽然荷地村受灾也比较严重,但邻村交通堵塞,道路不通,群众生活不便,及时组织了本村干部为主和一些群众一起到黄沙、大岩、村尾疏通公路,用自备的挖机无偿为三村清理好公路。当听说重灾村石木下村村民行走不便,我即组织我村三十多人的应急分队,村干部与镇干部一起自带材料为石木下村修建了临时通道。镇政府提出对受灾户的损失,要求县镇人大代表参与评估监督,我积极响应自始至终参与,一方面向受灾群众说明该次台风天灾是史无前列的,是人力无法抵挡的 ,纯属天灾;一方面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大家受灾后是否能及时享受到这些补助政策,物资待遇?对部分过高要求的群众说明稳定的重要性,公正的合理性,良心的可贵性,实事求是的重要性,使评议工作顺利进行。体现了政府的公正性,对稳定灾民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三、带头发展生产,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发展中的困难
农村在发展过程中总有不平衡的现象,总有一些农户会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致贫致困。我不是什么富户人家,扶贫济困能力有限,但我尽量做到力所能及,能帮多少就多少。以前几年我从事香菇木糠供应,为使缺少香菇生产成本的农户能保证正常生产,解决了不少农户的香菇原料。今年我与杨信勇代表联合建设百亩高山蔬菜基地大户示范,采取按月每人500元工资和包块种植,由我们提供技术保证,垫付种苗、肥料成本,花菜按2元1公斤包收的方式,共接受了本镇五户低收入农户的劳动力到基地从事蔬菜产业生产,解决了他们的增收渠道,确保他们年人均增收500元---1000元。十多年的代表任职过程中,我共无偿出资1万多元和垫付10多万元资金帮助本镇、村30多户群众,解决临时困难和子女入学问题,通过生产带动帮助了10户群众脱致富。
在任人大代表十多年里,我内心想选民如此信任我,我应为他们做些事,为他们排忧解难,但个人能力毕竟力量有限,所做的事十分渺小,与人大代表的要求和其他代表的工作相比,我的代表作用没有发挥好。通过本次交流,虚心向各位代表学习,在履行职责期间,依法做好代表工作,为庆元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贡献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