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益杰委员代表县政协农资环委的发言
“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新农村建设的外在体现。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洁队伍建设,切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是确保村容整洁的必要前题,是一项持续性很强的工作,也是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2004年我县开展生态县建设以来,财政共投入270万元,通过生态乡镇创建和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积极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07年底,全县有62个村通过了整治村验收,已建垃圾池(箱)553个,有210个行政村开展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我县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垃圾中转站、焚烧炉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0%。乡镇驻地的村和村级集体经济有一定基础的86个村已初步建立了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配备了环境卫生保洁员。经过全县上下的努力,村庄环境卫生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调查中发现,我县农村卫生保洁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1、农村保洁设施不足。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偏少、覆盖率不高。垃圾处理率低、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我县开展垃圾收集的210个行政村,主要分布在54、55省道沿线及兰溪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平均每个行政村只有2.6个垃圾池(箱)。垃圾处理设施以乡镇所在地为主,行政村缺乏有效的垃圾处理设施,远不能满足生活垃圾正常收集需要。
2、农村保洁任务繁重。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的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任务,我县到2010年实施“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行政村数要达到50%(即173个行政村)。但要完成平均每年43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仅保洁资金每年约需增加投入17万元。同时,随着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也将大量增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也将成为农村保洁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3、农村保洁资金匮乏。目前我县各乡镇所在地保洁费用少者二三千,多者数万元。我县乡镇财政相对困难,在乡镇财政预算中没有安排农村保洁支出。同时,我县各行政村的集体经济十分薄弱,也无力承担保洁支出。乡镇解决农村保洁经费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列入“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的整治村,县农办每年以奖代补2000-5000元,但整治村通过验收后,这笔补助就没有了;二是乡镇政府节省日常办公开支和联系部门资助;三是个别西部乡镇靠争取企业赞助解决。以上途径只能暂时解决眼前保洁问题,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村保洁费用,不是长久之计。
二、对策建议
1、县城总体规划区域内的行政村纳入县城环卫保洁体系。周墩、大济、五都、工业园区、洋墩农民新村、同德新村、同济新村等已在县城总体规划区域内,其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应尽快纳入县城环卫体系,按县城环卫要求建设垃圾收集设施。其设施建设和日常保洁费用由县公共财政预算予以增加。
2、加强兰溪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村庄保洁工作。兰溪桥饮用水源及其上游村庄的环境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县城数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是我县农村保洁工作的重中之重。兰溪桥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村庄的保洁经费,应由县公共财政统一安排。
3、健全农村保洁管理体系。一要明确农村保洁责任。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垃圾处理设施由乡镇政府负责,建设资金列入县公共财政预算;其他行政村由乡镇、村为主,县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乡镇政府要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和投入机制,统筹本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各村委会要采取开展保洁义务劳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法,组织村民参与保洁工作。二要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根据行政村规模,常住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配备1名保洁员,1000-2000人的村配备2名保洁员。初步匡算,全县共需农村保洁员350人左右。结合农村脱贫工作,各乡镇可安排身体状况较好的农村低保人员担任保洁员。
4、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是一项公益事业,其费用应纳入县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资金。按全县350名保洁员,平均年工资4000元计算,每年共需保洁资金140万元。建议首期专项资金规模80万元,以后随财政收入增长而逐年增加。专项资金由财政根据各乡镇保洁工作量大小列入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根据保洁工作完成情况给予补助。
5、加强农村保洁督查力度。农村保洁工作应列入乡镇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将农村保洁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保洁制度,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行政村要选择身体好、有责任心的人担任保洁员并签订保洁合同。兰溪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村庄的保洁,事关县城数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水质安全,属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县政府相关部门和松源镇、五大堡乡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