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已于2月份开始实施,我县作为今年全省45个生态环保财力转移县之一,将获得省级生态基金补偿。这一机制的实施,将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也真正让我县尝到生态环境带来的效益。
对这一好消息,县环保局局长周光兴感言:“庆元是‘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这块牌子弥足珍贵,我们要十分珍惜,要自觉地、积极地、建设性地保护。但是在化品牌优势为经济发展优势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我县经济欠发达和地处源头的实际,争取上级生态补偿政策的支持,借助外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进一步巩固‘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的地位。”
周光兴表示,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主管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的职能部门,既要把它作为责任,更要化压力为动力。在具体实践中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加强宣传,强化考核,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意识和各部门、乡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
其次要深入推进生态县建设。近期要围绕创建“省级生态县”这个目标,加大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村的创建力度,同时在全社会大力开展绿色企业、学校、饭店、社区、家庭的创建,通过不同层次的创建活动,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有效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夯实生态县建设的基础。
再次是加大监管,推进污染物减排。依照“全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将重要生态功能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红线”加以控制和保护;严格建设项目,落实好环保审批权,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防止重污染企业进入我县;积极探索试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以污染物总量控制手段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优良;制定“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同时,周光兴认为,环保局不仅仅是执法监管部门,更是经济发展的参谋官、服务员。因此,要在政府制定产业政策,谋划产业布局时提出意见建议,更要破除旧思想、旧观念,大胆创新,勇于承担责任,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