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源头水生态环境,日前,五大堡乡派出所推出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河道警长制”,每条河道配备“河道警长”。
据悉,该乡境内的所有大小河流、溪、坑,根据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确立“河道警长”责任制,按职责分片分村设立“河道警长”6人。警长协助各级“河长”开展工作,主要做好河道巡查保洁,涉水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参与涉水矛盾纠纷化解,严惩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在涉水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犯罪行为。
“河道警长”的设立充分发挥了公安职能优势,强化对水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与监管,守护了源头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