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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山、好水、好空气”主题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2017年04月21日 10:34来源:瓯江行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丽水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大力倡导“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理念,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把生态保护作为第一责任,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行动,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勇当绿色发展的探路者和模范生,让丽水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让丽水的好山、好水、好空气,既能惠及丽水人民,还能惠及全省、全国人民,特举办本次“好山、好水、好空气”主题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丽水市青年摄影家协会、丽水摄影网 

二、征集主题

  作品以丽水境内优良的自然生态、秀美的山水风光、洁净的空气蓝天、美丽的城市乡村为表现主题,展示丽水的好山、好水、好空气。所有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和谐、积极向上,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24:00。 

  四、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分相机组、手机组,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每组数量限4~8幅)。作品已在2016“绿谷蓝”主题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不得参评本次摄影大赛。

  2、专业相机组投稿者登陆活动官方网站(丽水摄影网“好山、好水、好空气”活动专用投稿平台,网址为http://2017lsl.lsphoto.org/),登陆页面后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主办单位严格保密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网站已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

  3、手机组投稿作者可以登陆活动官方网站投稿,也可以关注“丽水市青年摄影家协会”公众号,点击下方“大赛投稿”注册后,直接通过手机上传图片进行投稿。

  4、官方网站投稿者注册后在投稿平台上按页面提示要求上传图片进行投稿。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

  5、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在不改变环境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后期调整,可以适当调整色彩饱和度,但不能改变拍摄现实原貌,拒绝对色彩进行过度修饰和处理。拒绝电脑特技制作、以合成的作品参赛。如不符合参赛要求作品,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涉及相关权益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7、主办方将从比赛发布之日起到9月底评选前的征稿期间,分阶段在参赛平台投稿作品中选择部分优秀作品,提供给本次活动宣传合作单位进行展示传播,但不另外支付稿酬。

  8、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

  9、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0、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奖项设置

  专业相机组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入选奖50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手机组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入选奖30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主办方还将根据当月投稿数量统计,专业相机组、手机组各评出每月“参赛之星”1名,投稿数量最多者荣获“每月参赛之星”荣誉,奖金为500元。如果投稿数量并列第一,由主办方评选出1名质量相对较好的作者获奖。评选时间范围为2017年4月-9月六个月期间每月的投稿者。

  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好山、好水、好空气”主题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将在2017丽水摄影节上展出。同时,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丽水市摄影家协会、丽水市青年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来源:丽水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责编:木言编辑:关耳、一村

    (编辑:庆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