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扬“庆元灰树花”品牌文化,促进灰树花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灰树花文化知识产权体系,并提升其社会价值,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与灰树花的故事”主题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灰树花的故事
二、参与对象
全社会人员均可参与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庆元县委宣传部、庆元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
承办单位:庆元县作家协会、浙江方格药业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全国麦特快乐家园
四、征文内容
4月,正值灰树花“出菇”之际,特面向社会举办“我与灰树花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向全国各地的灰树花爱好者广泛征集反映灰树花食用、药用的精彩人文故事,并对相关作品进行整理与评比。
五、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4月20日至6月30日:面向社会征集文学作品;
第二阶段:2022年7月1日— 7 月31日:甄选部分优秀作品进入比赛。
第三阶段:2022年8月1日— 8 月31日:进行网上宣传及线上投票,评选出20名人气奖。
第四阶段:2022年9月1日— 10月31日:主办方召集相关领域专家对作品进行打分,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并举行颁奖典礼。
六、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体现与灰树花之间的真实经历、亲身体验的原创文学作品,或反映灰树花食用、药用的精彩人文故事,作品要求归属明确(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与真实性,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责任均由提供者自负),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讴歌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力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2.征文题材不限,3000字以内。
3.参赛作品一律用word文档形式投稿至邮箱75443239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我与灰树花的故事”字样。请在文档最后面附上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本名)、电话、住址。4.在网络上已经出现或发表过的相关作品不在本次征集活动范围。
5.征文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套改,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七、其他事项
(一)征集用途:
1.媒体宣传。在各媒体平台官方宣传和报道(入选征文的版权属于作者,征集单位拥有使用权)。
2.档案收藏。获奖作品进行数字化后,可由灰树花博物馆永久保存。
3.编写书籍。将最终入围的优秀征文故事,编写灰树花相关书籍,此书将纳入庆元大宣传系列丛书。
(二)评选标准:
线上人气奖以投票结果前20名为获奖者;线下评奖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评审组对入围的所有征文故事进行评审,根据征文的质量、内容及文献价值,经专家评审组统一评定后,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奖结果。
(三)奖项设置:
人气奖(20名):奖励灰树花相关产品,价值1992元;
一等奖(3名):奖励灰树花相关产品(价值4980元)及现金1000元;
二等奖(10名):奖励灰树花相关产品(价值2988元)及现金500元;
三等奖(20名):奖励灰树花相关产品(价值996元)及现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