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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觅——北宋状元刘知新遗落了的状元桂冠
2017年03月01日 15:07  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杨起行 

  据五都金村刘氏宗谱及现存庆元县档案局与流传在民间的自清康熙十一年至光绪三年<1672-1877>计二百零五年曾五度重修的五部《庆元县志》(下述统一简称这五部《庆元县志》为“古记”)均记载:我邑松源刘氏始祖百七公从松阳迁至庆邑五都金村肇基,耕读传家、诗书继世。北宋大观<徽宗>元年<丁亥,1107>徽宗赵诘在集英殿上钦定命题,百七公的玄孙刘知新对策金殿,淹贯经史。笔走龙蛇耕出文章如蓝田之玉,触手难捐。徽宗钦定:“刘知新廷试第一。”

  五部《古记》均在《人才志》篇目中记载:“刘知新游太学声。宋大观初“廷试第一”。另外又在《选举志》篇目中记载:“刘知新大观四年庚寅科状元及第。仕绵州知州。”

  史料衔接紧密的这五部《古记》均还从惜墨如金的版面上挤出了不少珍贵的篇幅提供给历代权威人士、社会贤达作诗写志。以纪念刘知新“蟾宫折桂”这是庆邑文人千载难逢之盛事。这其中有诗词五篇、记文五篇。该五部《古记》另外还均在《山川形胜》、《古迹》、《侨遇》等篇目中详细地记载了刘知新“状元坊”、“状元墓”、“状元府”、“状元故居”、“状元祠”等有关状元文化遗迹所坐落的地域位置竟达九处之多。这五部《古记》所载的刘知新有关史料和《括苍汇记》、《养新录》、《浙江通志·陵墓六》、重修《浙江通志稿·古记》<1984年版>等市、省级权威性史书所载的刘知新有关史料基本一致。

  遗憾的是一九九六年版的《庆元县志》<下述简称《新志》>却以“注:清光绪《庆元县志》原载刘知新为状元。但考据《宋史》、《续资治通鉴》、《文献考通》记载:宋大观四年未曾举行殿试,与旧志不符。又从民国《庆元县志》稿和《浙江通志·选举二》查得刘系大观元年上舍生及第<李邦彦榜>。因古时进士亦有称状元者,故旧志<指:“古记”>和钱辛楣的《养新录》、《浙江通志·陵墓六》都从俗了<摘自“新志”543页>。因此,庆邑北宋刘氏先贤刘知新载了将近九百年的“状元桂冠”被换上了一顶“上舍生”及第的青衣小帽。

  亦因此,庆邑的有识之士踏上了寻找刘知新失落了的“状元桂冠”之征途。

  要考证刘知新算不算“状元”,首先考据“状元”及“上舍生”称谓概念。与古代科举制度的历史沿革。查《辞海》状元的解释是:“《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唐制,举人赴京应礼部试者均须投状,因称居首者为状头,故有状元之称。因其为殿试一甲第一名,亦别称殿元。”查《辞源》状元的解释是:“科举时代称廷试第一名为状元。唐制,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须投状。因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人为状元,也称状头。开宝六年以前常称榜首,开宝八年定礼部复试之制,始以廷试首各称状元。然有的一甲三各都称状元。自元以后仅限于称殿试第一名。”综上所述,认定1、状元是唐开科举制度以后就有的称谓;2.殿试即廷试,由皇帝亲自主考,廷试第一名称状元,自元朝以后仅限于称廷试第一名者为状元;3.状元亦可称为状头,或称榜首(进士榜首)

  要考证“上舍生”的概念,首先要知道三舍法“的含义。查《中华文学史》172页对“三舍法”的解释是:“宋代太学考核生徒成绩的一种办法:送神宗熙宁四年(1071)将太学分为三舍,区分学生的程度和资格分为三等。初入太学者为外舍生。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查《宋史选举三·学校试》:“三舍法行”,则太学始定置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上舍生百人。凡升上舍者直赴廷<殿>对(皇帝召集“上舍生”亲自命题考试)“三舍法”是宋代熙宁新政之一,以往科举偏重文词,宰相王安石认为不能造就有用人才,改为学校(太学)相结合的制度。刘知新“廷试第一”于1107年《宋大观元年》,“三舍法”实行于1071年<熙宁四年>,刘知新“廷试第一”之年,“三舍法”已经推行了36年。《辞海》、《辞源》(以下简称“两辞”)是我国最具权威性的学术研究工具书之一。参照“两辞”对“状元”称谓的有关解释,与透视当时历史政治背景,我们可以从中得出如下结论:刘知新不是“赴进士科考”获得榜首的“状元”,而是在推行“三舍法”特定的历史政治背景中“上舍生直赴廷对”获得“第一”的“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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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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