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家的公告
2024年09月15日 15:35来源:庆元网 作者: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71号)文件精神,全力推动我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现征集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户,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5日至9月20日

  二、活动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78-6058237

  材料发送邮箱:471613278@qq.com(相关材料盖章扫描,打包发送,文件包注明企业名称)

  需提供材料:报名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店内配套以旧换新方案。

  征集商户范围:

  从事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

  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参与活动的企业(含个体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县注册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参与电动自行车回收。主动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提供老旧电动自行车上门回收、运输等服务,不得拒收消费者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不得借机压低回收价格。

  (3)开设换新专区。制定本企业以旧换新活动方案和具体优惠措施,开设以旧换新专区,张贴统一标识,标明参与活动的产品及降价优惠。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

  (4)认真执行政策。与政府遴选确定的申领平台通力合作,落实“立减补贴”政策要求,对政府补贴部分先行垫付,在订单支付时即时扣减。

  (5)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并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购买产品名称等信息)、本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方案和具体优惠措施、以旧换新专区照片等。

  五、其他说明

  (1)实名购买。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发票金额应为实际成交金额(含政府补贴金额)。

  (2)企业负责。因参与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企业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或在下期结算金额中抵扣。

  (3)诚信守信。消费者和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企业出示身份证件核验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执法监督。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庆元电动自行车商家

  快来报名参与吧!

  附件一:庆元县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

    (编辑:陈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