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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丽水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2016年05月27日 10:24   来源: 中国庆元网   作者: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的部署要求,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通过展示主题微电影的方式,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丽水微电影大赛。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

  二、主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作品要求

  1.作品类别:(1)剧情微电影(微视频)(2)纪实微电影(3)动画微电影。

  2.作品采用FLV标准格式,字幕须为简体字,片中不能插入任何商业广告。作品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级别。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团体或个人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可能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4、选送参赛作品需签订《授权书》(附件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受编辑、使用、公开播放等权利

  四、参赛对象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五、报送方式

  1.参赛者报送纸质的《丽水市第三届微电影大赛报名表》(附件1)和《授权书》(附件2)、刻录的DVD节目光盘及其它有关材料。

  2.各县(市、区)的参赛作品报送到县(市、区)委宣传部,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统一推送到丽水市委宣传部文化处,市级单位的参赛作品由主管部门推送到丽水市委宣传部文化处。联系人:涂智伟,电话:2098719。

  3.请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创作优秀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须于2016年8月15日下班前送达市委宣传部文化处。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

  单项奖: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音乐奖各1名,奖金各5千元。

  七、评选方式

  1.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

  2.从所有参赛作品中选取10部作品入围。

  3.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即最佳影片),以及最佳单项奖。

  4.获奖作品将制作获奖影片集,在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文化休闲频道、丽水在线、丽水网、丽水信息港、瓯江行微信公众平台、老白谈天公众微信平台等电视、网络媒体上进行展播。

  附件:

  1.《第三届丽水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2.《授权书》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丽水市委会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5月6日

(编辑: 陈沛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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