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村乡党委、政府是管理全乡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级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并制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2、制订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制订并组织实施全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3、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功能,指导、协调农业生产和农村多种经营,规范乡、村两级的工作职能和事务范围,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依法加强土地管理,负责全乡村镇建设的规划管理,促进小城镇建设。
5、负责制订全乡计划生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6、编制乡级财政预决算方案,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
7、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
8、负责做好全乡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9、负责全乡机关干部和村、企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监督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人才的引进、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订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和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10、负责做好征兵、优抚、退伍军人安置、社会救灾救济、社会保障和殡葬改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