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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证》办理须知
2013年07月10日 17:44  来源: 张村乡人民政府  作者: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一、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公示-送批-发证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审批表,一式二份(村计生服务员签字,并盖村委会公章);夫妻签名需加盖手印,签订再生育承诺书,夫妻签名并按手印。

(2)申请人提供:①双方户口簿;②结婚证;③夫妻二人合照3张;④属于再婚夫妇,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并回原乡镇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⑤怀孕的,提供怀孕检测证明。

三、承诺期限

自受理再生育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材料呈报给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自收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书面审批决定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受理窗口

计生办

 六、咨询电话:

 

0578-6155647 

 
(编辑: 陈沛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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