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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须知
2013年07月10日 17:44  来源: 张村乡人民政府  作者: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一、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发证

 

二、申报材料

 

1、提供乡镇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表》; 

2、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 

3、照片一张(一寸近照,不得使用旧照片或已损坏的照片)

 

三、法律依据

 

《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四、承诺期限

 

即办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六、收费依据

 

 

七、受理窗口 

电话:

 

0578-6155674

 
(编辑: 陈沛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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