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坚持务实管用原则,把制度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工作来抓。中心始终坚持服务为民、方便群众的工作理念,围绕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积金服务,相继修订了限时办结制、AB角制、首问责任制和公开承诺自律制等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积金业务,提高了服务效率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修订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类制度。为促进服务透明公开化,我中心修订《公开承诺自律制》和《限时办结制》,明确公积金各类业务的办理时限;修订《首问责任制》,对来访群众,不得以任何借口敷衍了事,推诿拖拉,落实工作责任;修订《AB角制》,明确A角与B角人员,在A角不在岗时,B角承担A角工作,及时办理群众业务。
二是修订公积金内部管理类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公积金人素质,更好地服务群众,中心修订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和《服务大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接待群众事项,在工作时间离岗要做好离岗登记。
三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深化阳光工程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扩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和社会影响,中心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工作职责等内容,在庆元县政府政务信息网和阳光工程等网站,公开公积政策、业务办理流程和各科室电话,方便群里了解公积业务,直接接受群众业务咨询和受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