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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的通知
2014年10月29日 11:18  来源: 浙江群众路线网  作者: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各市、县(市、区)、省直属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各督导组: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于2014年9月底基本结束。9月20日,中央召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刘云山同志在讲话中提出要高度重视做好活动总结工作,用新鲜经验推动作风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总结我省开展活动的特点、经验和启示,在转化运用活动成果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敬终如始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并认真做好第二环节“回头看”,确保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督促检查“两方案一计划”和个人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对基层党组织要重点检查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到会率和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率等“两个率”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各市“两个率”的自查情况要在9月底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认真总结活动做法经验。第二批活动单位要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群组发〔2014〕21号)要求,全面总结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做法和经验,并形成总结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加强指导,领导班子要认真分析、集体研究,各督导组要加强指导、认真把关。

  第一批活动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深化整改、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各市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和省直属各单位的专题报告,要在10月上旬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客观科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通过群众测评、抽样调查、座谈了解、第三方评价等,对整个活动情况实事求是进行评估,用事实与数据来评价和反映活动成效。评估结果和评估过程中的建议视情及时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持续用力推进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整改落实工作,省委已经决定,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办调整为整改办,将省委派驻各市、县(市、区)的督导组调整为整改落实督查组,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委要求,及时研究做好后续工作。

  五、认真筹备活动总结会议。中央将于10月8日、省委初定10月10日左右,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组织好中央总结大会的收看工作和省委总结大会的参会及收看工作,同时筹备好本地本单位的活动总结会议。

  各地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总结本地本单位活动情况,部署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一般不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总结会议召开前,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告。

  中共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编辑: 县委活动办 ) 
根据中央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6月18日正式启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活动将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上而下在全党深入开展。
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主题:为民务实清廉
切入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环节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环节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环节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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