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庆元县“四结合”工作法推进“吃空饷”人员清理工作
庆元县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在工作中推行“四结合”工作法,严肃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纪律。自2013年5月以来,共清理清退“吃空饷”95人,其中公务员11明,事业编制人员84名,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吃空饷”问题。
自查自纠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庆元县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本系统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同时,积极推行公示制,县清理办直接受理社会和个人举报,督促各单位利用公开栏、会议等形式,引入群众监督,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清理工作,实现阳光操作。
全面清查和突击督查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排查力度。同时,督查组实行随机督查和“回头看”,严查各单位应清理对象处理到位情况、工资津贴去向情况、县管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等情况,保障清理工作不走过场。
严明程序与灵活处置相结合。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清理范围、对象、办法和要求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同时,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自查自纠情况,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各单位对本系统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人员名单一起上报,县清理办统一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并提出分类清理意见,妥善解决政策衔接和历史原因导致的处置难题。
捆绑问责与宣传引导相结合。严格落实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清理工作与年度考核进行责任捆绑。顶住说情风,对瞒报、作假、清理不彻底的单位,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纠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加强对返回单位上班人员的教育和监管,警示单位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切实提升法纪观念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