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群组办发〔2014〕33号
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各督导组: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丽群组发〔2014〕13号)文件精神,要按照“常规性问题加大力度解决、遗留问题集中攻坚解决、新发现问题及时跟进解决”的整改思路,突出“抓整改、抓落实,见成效、出成果,增活力、添动力”的工作要求,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抓好“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制定整改方案。各活动单位要以对照检查材料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为依据,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县委常委会班子、其他县级三套班子,以及各活动单位班子整改的具体方案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整改方案,要一项一项列出任务清单,一项一项落实责任和有具体的时间节点;个人整改方案内容还要将个人对照查摆的问题、认领的问题和相互点的问题整合起来。整改方案书面稿于8月25日前上交。
(二)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方案要明确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具体目标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说大话、开“空头支票”;推进措施要针对问题,有的放矢,富有操作性和可行性;责任主体要具体到人,该是谁的,就明确给谁,不能含糊其辞;时间安排要尽量往前赶,能在活动期间解决见成效的,绝不能拖到后面。
(三)实行整改承诺制和销号制。坚持敞开大门抓整改,实行整改承诺制,承诺整改的必须兑现,所有活动单位都要公布自己的整改承诺,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官方微博、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做到改一件成一件,真正让群众满意。对查摆的问题分门别类,查实纠细,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确已解决的问题予以销号备案,落实一件销号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并及时向群众公开整改完成情况,切实做到解决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牵头单位:县委活动办联系人:吴善国联系电话: 6120832
二、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正风肃纪
(一)严格开展“8+1”专项整治。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活动单位要继续集中精力、不折不扣地开展“8+1”专项整治同时,还要把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及“会所中的歪风”、“裸官”问题、干部“走读”、“吃空响”、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共21项专项整治任务,对存在的问题要下猛药、出重拳,逐项整治。各项行动牵头单位要对照行动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督促各参与单位对照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对面上工作查漏补缺,确保贯彻执行到位。各参与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同牵头单位落实好分解任务,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在深化拓展上见行动、更见成效。每项工作都要有明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措施和时间安排,确保专项整治任务不留“死角”。
牵头单位:县委活动办 联系人:叶闽敏联系电话:6120806
(二)切实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继续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强大震慑,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各活动单位要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情况、整治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纠自查,县委活动办正风肃纪组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牵头单位:县委活动办 联系人:叶海燕联系电话:6120809
三、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一)“五水共治”再深化
1.各县级河长要到各自的流域进行再次调研,了解农村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落实情况(庆政办发〔2013〕115号)、着力解决“清三河”成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督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督导“洁净乡村全民行动日”和“我为治水投一工”活动的再深入、再发动,指导所在乡镇(街道)开展“五水共治”亮点的总结提升。
2.县洁净乡村督导组组长,每单月28日要带领督导组到相关乡镇(街道)进行“五水共治”、洁净乡村等工作进行督导和督查。
3.县属各单位每单月28日要安排“五水共治”指导员到联系村参加“洁净乡村全民行动日”活动,参与垃圾清理、指导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等工作;帮助解决联系村“五水共治”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县治水办 联系人:吴德慧联系电话: 6010115
(二)“三改一拆”再落实
1.联系县领导要到联系乡镇(街道)查看辖区内现存建筑量调查摸底工作情况及现存建筑信息采集录入系统输入情况,督导违章建筑分类处置方法的制定情况,及“无违建村(社区)”创建申报情况。
2.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上报典型经验和动态信息。
3.“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时间节点:东部乡镇于8月底前完成创建;西部乡镇于10月底前完成创建;三个街道于12月底前完成创建。
牵头单位:县“两违”整治办 联系人:甘燕玲联系电话:6383297
(三)信访积案再化解
1.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市党政领导集中下访活动的通知》(丽委办传〔2014〕68号)文件要求,包案领导(庆委办发〔2014〕67号)要到联系乡镇(街道)和分管部门开展集中下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或指导化解信访案件。下访的重点是县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信访问题。各包案领导要结合自己的包案任务,采取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和督查指导等方式开展活动。
2.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要做好准备工作,要结合各自的信访案件和信访维稳工作实际,着手安排领导干部开展下访活动,同时要做好汇报准备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百名领导包百案”活动中案件化解进度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今年以来信访形势以及近期信访稳定工作等。
3.下访时间:8月中下旬至9月底。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联系人:吴青平 联系电话:6121309
四、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实绩实效取信于民
(一)开展“狠抓大项目,决战三季度”行动。对照年度任务清单和半年经济分析会部署要求,快速推进一批,集中攻坚一批,能在三季度完成的决不拖延,要在四季度完成的,及时谋划,提前备战。各项目领衔领导(庆发改〔2014〕5号)既要当好工作的领导者,又要当好具体工作的执行者、推动者,要真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深入各自联系的项目一线,把更多的时间安排到项目一线指导工作和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不定时到现场调研和办公,及时听取项目政策处理小组汇报;9月底前,围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咬定目标、倒排时间、切实加快一批重大项目前期进程,同时,紧紧盯住尚未开工的省、市、县重点项目,密切跟踪、深入服务、狠抓落地,切实加快解决征迁及用地报批等瓶颈问题,促进项目尽早实施,推动重点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形成实物投资量。各重点项目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要主动靠前,履职担责,从各自承担的责任出发,对号入座、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切实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形成导向鲜明、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真正体现以实绩论英雄。
牵头单位:县重点办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6058815
(二)加强重点项目专项督查服务经济发展。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和县重点办要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日常督查、月度通报和季度巡查等形式,对重点项目开展有重点、有针对性的专项督查,通报各项目的形象进度和投资进度,有针对性的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全力助推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能力,加大与电视台、新闻中心以及庆元论坛等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引导其全方位地深入宣传项目建设,提升政策透明度,为征迁安置政策宣传和利益协调工作做好“传声筒”。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提升干部执行力的意见(试行)》(庆委办发〔2014〕20号),加强抽调干部管理,提高干部工作激情,对项目推进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牵头单位:县纪委联系人:叶先港 联系电话:6129665
(三)落实量化考核奖励,提升项目管理效能。研究和探索全县指挥部及工作班子在全县项目建设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的管理方式方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管理效能,出台《2014年指挥部及工作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年终统一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奖励。成立由分管项目的县长任组长,由县纪委牵头,会同县考核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分别对六个指挥部和四个工作班子的工作任务目标进行考核量化。按照考核评议结果得分高低对指挥部分等次进行表彰和对指挥部人员进行奖励,指挥部人员激励政策分为基础奖、进度奖、上浮奖,其中上浮奖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三档,未达到考核评议相关分值的不予奖励。
牵头单位:县重点办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6058815
五、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整顿建强基层组织,完善基层组织运行机制
1.进一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巩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转化成果。9月底前,由挂点联系县领导(
庆组〔2014〕19号)带队,对整顿转化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已经整顿的要继续巩固提高,防止“回潮”;整顿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要督促抓紧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找准问题症结、限期整顿到位。加强基层带头人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干部日常管理。认真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社区党组织要完善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村(居)务、财务监督管理,完善落实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严格落实党员先锋指数管理。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联系人:叶兴良 联系电话:6121947
2.进一步健全服务群众体系,深化“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9月底前,县领导要走访联系的基层群众代表,“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活动要做到“走遍、走实”,“联系不漏户、党群心贴心”活动要做到在农村全覆盖,在社区深化开展“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深化乡镇干部履职“百事通”等好做法,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
牵头单位:县委活动办联系人:陈松玮联系电话:6120806
(二)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
1.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县经济商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中心作为全县工商企业长效的综合服务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协调集中服务。建立问题交办制度,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对特别重大的难点问题,提交县政府协调解决。
2.组织开展服务企业集中活动。结合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联系企业制度(庆委办发〔2014〕55号),各联系企业领导再次到企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宣传落实扶持企业发展政策,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企业在融资、人才(含用工)、技术、政策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填写企业问题调查表,于8月30日前交至县经济商务局企业科,需要交办的事项即时交办,在9月25日前完成交办事项。税务部门开展“进企业送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充分享受国家、省、市、县级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企业合理减轻企业负担;金融办会同金融部门研究落实对企扶持政策,金融部门要做到不抽贷。
牵头单位:经济商务局联系人:陈春青联系电话: 6122466
(三)开展“情系民族村、共筑幸福梦”走访活动
9月底前,联系县领导要到民族村召开一次村两委干部座谈会,了解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开展民族村“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与村两委主要干部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当前民族村经济发展形势及班子团结协助情况。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联系人:刘先红 联系电话:6124499
六、务求实效建章立制
(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各活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制度的清、废、改、立工作,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列出制度清单,并于9月10日前上报县委督导组和县委活动办。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原则性意见或制度,要通过细化配套措施和制定实施细则抓好贯彻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同时要注重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防止短期效应。
(二)坚持务实管用原则。要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制定每项制度都要深入研究讨论,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角度出发,不能只方便自己、不方便群众,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不要照搬照抄、重复建设甚至搞制度作秀,一定要务实管用。
(三)强化制度贯彻执行。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刚性约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同时,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制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县委活动办 联系人:吴梦薇 联系电话:6120832
七、进一步加强领导和指导督导
(一)落实“一把手”领导责任。按照“三考一把手”的要求,各活动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敬终如始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防止前紧后松,要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要履行好组织者、推动者的重要责任,要为广大党员作出示范、当好表率。
(二)坚持严督实导出成效。县委活动办和县委督导组要对活动单位整改工作从严把关,采取随机抽查、延伸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到实处。要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有效传导压力,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指出、督促问责。
(三)强化活动宣传引导。要总结推广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深入开展向杭兰英、蔡丰光等同志学习活动,着重开展百姓喜爱的村支书宣传报道工作,树立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充分发挥《问政直通车》栏目等平台作用,曝光正反面典型,发挥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作用。
(四)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坚持把开展活动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作风改进的成效、活动激发的热情转化为“狠抓大项目、决战三季度”的动力和勇气,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同时,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第一责任”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与打造“寻梦菇乡、养生庆元”紧密结合,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巩固提升“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优势。
附件(点击下载):1.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任务“销号”清单(一)
2.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任务“销号”清单(二)
3.庆元县企业问题调查表
中共庆元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