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庆元网 > 群众路线 > 重要论述   正文
胡锦涛论党的群众工作——关于自觉贯彻群众路线
2014年02月20日 20:31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原标题:胡锦涛论党的群众工作——关于自觉贯彻群众路线

  三、关于自觉贯彻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

  胡锦涛:《在纪念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七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01年10月24日),《人民日报》2001年10月25日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创新发展思路,努力使我们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1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71页

  我们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不断实现民利,保证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部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不断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

  胡锦涛:《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一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03年12月26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646页

  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我们作出的决策、采取的举措、推行的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规律,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和利益。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五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2006年6月30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35页

  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使各项决策既体现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又代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既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又照顾部分群众的特殊要求……

  胡锦涛:《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2007年1月9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874页

  紧紧依靠和切实关心广大劳动群众,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最重要最根本的体现。

  胡锦涛:《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10年4月27日),《人民日报》2010年4月28日

  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1年2月19日)

(编辑: 周爱琴 ) 
根据中央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6月18日正式启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活动将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上而下在全党深入开展。
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主题:为民务实清廉
切入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环节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环节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环节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诉举报 | 联系我们
庆元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 庆元网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浙江在线加盟单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200042  ICP备案号:浙ICP备200287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