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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日报]庆元法院巡回法庭开到当事人家中审案
2021年05月17日 09:46来源: 丽水日报 作者:记者 杨敏 吴丽萍 通讯员 吴为君 吴烁烁
原标题:庆元法院巡回法庭开到当事人家中审案

  近日,庆元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承办法官把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中。这一“暖心”举动背后,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原告毛某与被告吴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2018年,吴某打工时不慎摔伤,病情刚有好转又遭遇交通事故,构成一级伤残,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

  事故发生后,家庭的重担都落在了妻子毛某肩上,一系列变故给她带来巨大的压力,随即诉至法院要求与吴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正准备按照正常流程开庭,瘫痪在床的吴某托人送来了书面答辩状。离婚案件若缺席审理,则无法真实了解当事人的意愿,也不利于厘清案件事实。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承办法官随即决定“上门”开庭。

  开庭地点定在了吴某家中。承办法官与两名陪审员在庭前、庭审中一直耐心地向双方释法说理、调解疏导,希望能帮双方解开心结。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该案将作择期宣判。

  庆元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说,到被告吴某家中开庭,既减轻了吴某的诉累,保障了他的诉讼权利,也彰显了司法温情。

  黄明表示,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部分,庆元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原则,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涉诉“急难愁盼”问题。

    (编辑:陈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