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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信贷资金助力农村妇女创业
2020年05月25日 10:24来源:庆元网 作者:记者 陈惠珍

  近日,记者从县妇联获悉,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助推我县高质量绿色发展,促进广大农村妇女就业增收、创业创新,今年,我县继续实施信贷支持农村妇女创业行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年初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根据4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部署安排,我县继续深入实施信贷扶持农村妇女创业行动,2020年度信贷支持农村妇女创业增收的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150万元信贷支持额度。

  和往年一样,此次信贷扶持的主要对象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进取心强,素质良好,具有还贷能力的农村妇女。有一定管理经验和经营规模,且拥有较为固定的来料加工队伍,能带动城乡群众从事来料加工,帮助促进就业增收的来料加工经纪人(来料加工企业)。“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殖户)、文化产业创业园、休闲吧、“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妇字号”特色民宿、农家乐示范点负责人。具有一定规模,效益较好的农业生产、加工、销售项目,并能带动周边的农村妇女就业增收,推广农业科技、促进共同致富的女能人。毕业5年以内,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勤劳肯干,立志回乡创业的女大学毕业生。能积极开展农村妇女劳动力就业培训,帮助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生产加工企业等。

  符合信贷扶持条件的农村妇女通过各乡镇(街道)妇联考察认定后,填好《庆元县农村妇女创业扶持贷款申报表》或年审表,再由所属乡镇(街道)妇联向庆元农商银行支行、分理处推荐。随后,庆元农商银行根据申请人项目开发的投资规模、偿还能力、信用观念、贷款用途、自有资金比例等情况,审核确定相应的授信额度。

  据了解,扶持对象必须已在庆元农商银行开立存款基本结算账户,信用良好、具备还款付息能力。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在三年内实现个人小额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贷款利率实行优惠,按同档次贷款利率少上浮20%以上执行,最低不低于当期LPR基础利率,续贷的不得高于上年度执行利率。贷款金额原则上为30万元(含)以下,来料加工企业和县级以上“妇字号”农业示范企业、农业示范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家乐、精品民宿贷款额度适度放宽到50万元(含)以下。本信贷产品(妇女创业贷款)不得与原“先锋信贷快车”“青年创业” “农村文明户”等特色贷款重复。

    (编辑:徐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