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2日起,出租汽车恢复正常运营。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出租汽车正常运营业务。
二、出租汽车乘客要出示健康码,乘车全程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乘车途中不得取下。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查视健康码,并登记乘客信息,同时做好车辆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庆元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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