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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应对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3号
2020年03月29日 16:24来源:庆元网 作者:

  鉴于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现就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全面开放各类公共场所和经营性服务场所(除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线下培训机构外),促进我县生产、生活秩序的快速全面恢复。

  二、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营业。所有餐饮业在疫情结束前不得举办大型宴会、酒席。

  三、开放开业的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继续运用“健康码”等管理机制,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防止人群过度聚集,确保安全有序经营和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目的地为庆元的所有入境人员,应提前通过“浙江省入境信息预申报平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入境时,应如实申报登记健康信息,主动申领“健康码”国际版,配合属地乡镇(街道)进行排查或隔离、留观;入境后,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前须进行核酸检测,确认健康后方可解除隔离措施;解除隔离后,纳入村(社区、责任单位)网格化管理,进行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和出行情况管理。

  五、进一步发挥健康码作用,守牢小区(村)等各道“小门”,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作用,全面掌握本辖区新进入人员底数,做到应查尽查、应核尽核、应隔尽隔。

  对外来人员实施全国“健康码”入庆互认,一律实行“红码” “黄码”管控、“绿码”放行。

  医院、福利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健康码扫码+测温+戴口罩”进入。

  汽车站继续实行“健康码扫码+测温”进出。

  小区(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楼宇、商场、景区、宾馆(酒店)、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实行健康码扫码进入。

  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实行健康码亮码乘车。

  六、“健康码”检查时,请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提前做好准备,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检查,保障顺畅有序通行。

  七、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根据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庆元县应对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9日

    (编辑:周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