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是特殊时期,请您戴好口罩!”“交通出行安全很重要,记得要戴好头盔”……相信细心的小伙伴已经发现,连日来,在我县各大路口,交警蜀黍执勤时一边提醒二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戴口罩,一边提醒其戴好安全头盔,保障出行安全。这是我县交警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场景实录。
近期,各行各业陆续开展复工复产,上下班的人员、车辆日渐增多,人们生活逐渐回归正常。外出的人多了,驾乘二三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现象又多了起来。
针对这一现象,县交警大队决定从3月11日开始,开展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菇城市民平安出行。
当天,县交警大队在市民广场路口、工商银行路口、利群超市路口、江滨路车管所门口等10处设置执勤点,交警一边维持交通秩序,指引车辆在规定道路行驶,一边提醒市民佩戴口罩,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今天我们进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广大驾驶员佩戴好安全头盔,注意行车安全。”据现场执勤交警胡松杰介绍,下阶段,将对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
据了解,截至当天下午3时,交警共查处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300余起。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