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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我吗?
2019年12月10日 09:06  来源:庆元网  作者:张爱花 

  他们第一次遇见那年,她16岁,他27岁。

  彼时,她是房东的小女儿,聪慧灵秀,长在乡里人家,从未走出过山门,而他是公路勘测设计工程师,带着江南男子的温婉才情,翩纤书生,说着一口腔正的普通话。

  在一个下着雨的夏日里,她手里攥着一朵刚摘的不知名的小黄花从桥上走过,他撑着伞,腋下夹着刚刚画好的图纸,低头正要从桥的另一边迈步而上。听见动静,他抬头,对上了她干净的眸子。

  她对他微微一笑,他微愣,立即也笑了,电石火光里,情愫暗长,彼此就这么通了心意。

  家里的长者察觉惊慌失了措。诸暨到浙西南的山村,本该两个不同的世界,隔着不止遥远的山水;一介书生,不知家根底细的外乡人;有谁甘愿将疼在掌心里的爱女拱手嫁出去?

  她和他为了难,他走,便是再无前缘后世,相忘于江湖甚至成不了路人。他留,得有多大的勇气?“绝不回诸暨,定不负幸于她!”于是他开口,单薄的身子也好像有了巨大的能量,誓言鸣响铿锵,掷地声声。

  就这样,在她与他义无反顾的坚持下,来年的一个温暖春日里,她身着红衣与他牵手入了洞房。她十七岁,在眼角眉梢都是朝气的年纪做了他的新娘,然后有了自己的家。从此之后她便被他捧在心尖尖上。婚后的日子也都过得好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依旧是明艳的小姑娘。而他待得修好了公路便留置在设在村里的道班,做了一名公路养护工人。日子虽然平淡,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时光飞逝。

  爱情很美,美不过生活琐碎,爱情太轻,敌不过油盐柴米。不事家务的她学着做人妻,缝补浆洗做羹汤。他心疼她,重活不让碰,下工之余,竭尽所有时间抢着做家务。这时她只需笑咪咪坐着,看他骨节分明十指翻飞,劈柴做饭。她惊讶于他的能干,甚至于女红,这生活中的细细碎碎似乎就没有他不会的事。她眼里,他就是她的天,她的地,是这世上让她最最安心的依靠。

  后来他因工作需要出差,一走差不多都是好几个月,他舍不下她,就带着家随工作组迁移,今年路桥,明年上海。他说过要带她去看外面的世界。她原本识得字的,因家境殷实上过几年的学堂。他教她绘图编数据。白天他忙于工作,晚上相依举案齐眉,伉俪情深。他带她去参加各式的聚会,教她搓麻将打胡牌,陪她上戏园子听曲看戏。拿出菲薄的薪水给她订制旗袍,春夏秋冬一溜水儿的齐整……他说女人就应该活成韵味,应该学会享受。长此以往,他成全了她更成就了她,让原来自乡野的她出落得愈发婉约动人,顾目生辉。

  爱得太深,便接连生下儿女,全家的活计全倚仗着他一个人,日子捉襟见了肘,他便想着法子改善生活。他学着自己老家人编篓下河里捕鱼;随着当地人上山捉雀打猎,山野河间给了他丰厚的回馈,日子倒也过得去。

  生活艰辛,可他仍不忘宠她如初。抱孩子哄入睡哼的曲子必是她最喜欢的;晨起会给她挽发梳髻。从来没红过脸,连说话都是一直的轻柔细语,如微风熏拂,温柔致极。她爱他,爱得如豆蔻初开,他爱她,爱得满心满眼,弱水三千的一瓢。日子清苦,却是蜜里调了油,甜得丝丝漫溢。

  再后来,六个孩子哇哇落地。家里也比以前热闹了许多。一帮孩子中,他最喜爱的是老二,这孩子不仅仅样貌遗传了他,还遗传了他儒雅干净的做派,活脱脱就是他的一个翻版。他大多时候都将老二带在身边。

  “我比你母亲年长这么多,我定是比她早离开的。我走了,你母亲就托付给你了,你可要好好侍奉她,不许委屈了她!”

  他经常会和老二念叨这些,可老二还是个孩子呀,听不明白只会使劲点头。家中的六个奶娃娃,他只托付了心里眼里的她,因为孩子自然会长大,可她却只会越来越老。他偶尔在深夜里醒来,看着身边躺着的她,也会私心想着,跟老天再多要个十几年寿命,好多陪陪她。在他心里她永远是个爱撒娇的小女人。若有一天他不在了,余下的几十年光阴,她一个人守着这个没有他的家,要如何活下去?

  果然,一语成谶。

  他病了,病得没有一点症兆,身子不适以为是一般的感冒,却始终不见好,到了医院检查,因终日操劳成疾,他得了肝硬化。结果出来,他慌了神。明白真的被自己说中,他要先她走一步了。家中的光景本来就这么困难,最小的老幺才四岁,她又没有收入,让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带着一帮孩子如何过活?每每想到这,病床上他思绪万千。他真舍不下她,丢不下这个家。

  在最后时间里,他躺在病床上,反复叮嘱老二,“你母亲随了我,没过好日子,本想你们大了,我带她回诸暨,那也是生养我的地方,我俩就两地轮着住,我好好陪她到老到最后。”

  “我不在了,你母亲不会种菜浇园,不会砍柴劈竹,你要好生照顾她,菜要地里拔回来河里洗干净才能挑回家。”

  “她喜欢看戏喜欢热闹,要多陪她……”

  他每当念叨这些的时候总会想起很多很多的过往:第一次见面笑得腼腆的她;新婚夜坐在床边脸红的她;穿着新定做的旗袍摇曳生姿的她;打胡牌输了撒娇耍赖不服输的她;一幕幕在他眼前走马灯似的播放,他好像也跟着回到了那些时候,原来时间过得真快,快的好像一辈子一眨眼就过去了。

  他终于落下泪来。

  尚未动过情的老二好生奇怪,对于他们这一帮年幼的兄弟姐妹,他叮嘱得少,每日挂在嘴边的只有母亲。似乎对他来说这世上唯一放心不下的好像只有她了。

  那日,缠绵在医院病床已经起不了身的他说想吃包子,于是老二飞奔出去买,待得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他已经走了,再也不能睁开眼看一看心爱的她了。

  他一定是走得不放心,手紧握成拳。好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在场的医护人员还有后来赶到的家人想尽办法,却怎么也掰不开。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的她上前,一覆上他的指尖,他就慢慢松开了拳头。所有人都惊讶的发现,他掌心里,躺着一朵干枯的小花。大家都很奇怪:在被四方白墙围住的医院,哪里来的花?

  可她认得。因为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她手里拿着的就是这样的花,黄色的小小的,春天的时候开在乡野田埂边,一片一片的,很是好看。

  那是她最喜欢的花。

  她伏在他床边,泣不成声。

  再后来老二接了他的班成了养护工人,也成了家里的顶梁柱。虽然自己还是个孩子,可也得一边拉扯幼小众多的兄妹,一边还是要照顾那不谙世事,不知柴米的母亲。

  风韵犹存的她婉拒了很多上门来求亲的人,此生未再嫁。

  她就是我的奶奶,而他就是我素未谋面的爷爷。

  他最最疼爱的老二就是我父亲。

  奶奶今年九十二了,爷爷走后,她始终住在老屋里不愿搬离,她说怕他回来找不到她。堂屋前的燕子年年飞去又回,绕梁成双,爷爷却再也没能回来。她就在堂下平静地生活了五十多年。

  我不能想像这么多年的光阴,这么久无望的等待,奶奶如何捱过来。一个人是不是心中有爱,就能披荆斩棘,无所畏惧?我无法揣摸貌似如水平静的心里是怎样的暗流涌动。她的从容淡定不显山露水,是要有多勇敢才能看淡人世,才能洞晓往昔;更是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他们说思念可以穿越山水,穿越生死。

  今生的跋山涉水,翻山越岭,只为你而来。

  只是她一如从前喜欢搓麻将,输了还是会撒娇耍赖;她仍会戴上一副老花镜,读书看报;她能写一手清秀的字;她能绣漂亮的围兜;做一双双好看的布鞋。前些年曾无意中看到过奶奶年轻时的老照片,她穿着一件素色的旗袍,脚上是一双黑色的中跟皮鞋,身材丰腴高挑,笑容洋溢皮肤白皙,腋下襟前揣着一条手帕,是个十足的美人。

  小时候就觉得她和别人家的奶奶不一样,骨子里渗出来的大家闺秀的韵味是别人没有的。母亲私底下会戏谑她“大小姐”,少不更事,也不怎么会理家。我却打小就喜欢她的作派特别亲近她,喜爱她。

  奶奶越来越老了,人逐渐清瘦但却是两颊红润。她和父亲最亲,也愈发地依恋着父亲,每晚必得父亲前往她屋里请安,才肯躺下睡觉,不然,就孩子般执拗,父亲心里明白得紧,总是纵容着如孩童的她。

  一日,行动已然不便的奶奶突然念叨着,要我给她取一面镜子,她盯着镜子出神,又找出她一直放在小布袋随身带着的褪了色的发夹,将发夹颤颤巍巍地夹在了鬓边。过了一会儿,看似很随意地说了一句:“花囡,你说他还认得我吗?”

  我一时反应不过来,正思索着奶奶说的他是谁,她伸出皮包骨头的手对着镜子拢着一头花白的头发,又摸了摸那已经褪色的不成样子的发夹,又说“我已经老成这样,我怕老张认不出我了。”

  我鼻尖一酸,笑着看向奶奶:“爷爷那么爱您,他一定一眼就把您认出来的。”

  奶奶也笑了,笑得眉眼弯弯,并没有太多褶子的脸上居然有着一丝的娇羞,泛着少女般清纯。

  我转过头去,随即泪如泉涌。

  是的,老张,你还认得她吗?

  你活在了永远的中年才俊,鲜衣怒马的年纪,而她已是糟朽迟暮,雪鬓霜白。甚至已经不能哼出自己最爱听的那小曲,不能靠自己的力气打一次牌。

  今生太短,短得他们还没来得及一起看完这一生的风景,就走散了。而来世太长,长得我怕忘了你的模样,更怕无法找到你。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她和他隔着多少个十年,多少的无望?

  但是我坚信,爷爷是活着的,他就一直活在奶奶的心里,永远的白衣少年,永远的唇红齿白。

  奶奶是幸福的,曾经被那样深深的爱过。在最好的年华里,也爱过那最好的人。她又何尝不幸运?

  “你还记得我吗?”

(编辑:陈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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