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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已至 这些安全知识要谨记
2019年12月09日 10:18来源:庆元网 作者:

  孩子安全高于一切

  揪心!4岁男童从6楼坠下,幸及时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记者 吴怡庆

  “砰!”12月5日14时30分许,庆元大桥旁一居民楼,一名4岁男童从6楼窗台上坠落到松源溪游步道的绿化带上。所幸被路人及时发现,坠楼男童被迅速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当天,下午16时50分,记者在县人民医院骨科住院部,见到了坠楼男童,当时,男童已苏醒,但脸色苍白。目前,坠楼男童暂无生命危险,伤情还在进一步观察中。

  据了解,事发前,男童在午睡,家中有一名老人看护。后来孩子醒来,不幸发生了悲剧。“幸好当时路过的市民及时发现,将孩子及时送往医院就医。”孩子家属对路人的热心举动,表示感谢!

  安全提示——

  如果多加一些防护措施,或许可以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安装防护栏:孩子发生高处坠楼事件,大多是以下几个场所:缝隙大的防护栏、没有护栏的窗口以及楼梯等。为了防止孩子高处坠落,家长要做好防护措施,除了及时安装缝隙较小的防护栏,也不要在窗台或是阳台旁堆积杂物。

  提高孩子安全意识:有效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最根本的原因是要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平时父母要时常告诫孩子,哪些危险动作不能轻易尝试,让孩子意识到危险。

  及时阻止孩子危险行为:平时家长照看孩子,孩子存在一些危险行为的时候,有的家长认为孩子就在自己的眼前,会任由孩子,而不及时阻止孩子的危险行为。换个角度想一想,若是当孩子不在家长身边,孩子也存在此类危险行为怎么办?应该将孩子的危险行为扼杀在摇篮中。

  不要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有的家长平时看到孩子在午睡,想要出门买菜或是去办别的事情,自认为不会离开家太久,便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其实,孩子一醒来见不到父母,会哭闹,甚至会爬上高处或是阳台,试图寻找父母,加上孩子没有危险意识,往往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此外,不要在家中照明设备不足的情况下做任何事情,不要玩家中有任何锐角或突出的器具,不要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使用电器用品,或者用湿手触摸开关,以免发生意外。

  交通安全不可大意

  无理!一女子因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罚不服,发朋友圈辱骂交警被行拘五天

  通讯员 叶佳琪

  11月27日上午,县公安局松源派出所接到交警大队民警报案称“一位叫毛某芬的女子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文辱骂交警是‘变态’‘抢劫犯’,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形象。”

  县公安局维权委员会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原来,11月14日下午,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某路口进行违法查纠,毛某芬因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民警处罚,交了10元的罚款。

  不服气的毛某芬转身就发了朋友圈,说出了“真心话”,还配上一张傲娇任性的表情包。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1月27日上午,丽水市交警支队巡查发现了该涉嫌违法的帖子,并移交给庆元交警处理。铁证如山,毛某芬被传唤到松源派出所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那是为了你的安全。”评论区的一位热心网友道出了这10块钱背后的“真相”。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并非无限自由!对待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行为,庆元公安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绝不含糊!目前,该女子因寻衅滋事被庆元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天。

  安全提示——

  遵守交通规则也是保护自己的方式。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共同创建一个畅通、有序、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如果市民驾驶非机动车出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按照交规执行:驾驶非机动车,严格佩戴安全头盔,严禁超员、超速,应保持相对安全车距,以免地面过滑发生追尾现象。

  注意观察后通过: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先观察左右两侧车辆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

  不要盲目后退: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

  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等待也有“学问”: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一般都设有行人等待区,在红灯时,行人应该在等待区等待通行。

  在未设等待区的地段等待通过时,行人不要靠路边太近,以免机动车右转时,车辆右后轮对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轧。

  谨防转弯车辆:机动车右转弯时,可能会与正常通行的行人发生冲突,此时右转弯的机动车要注意避让行人,但行人也要注意观察机动车是否有转向的趋势,避免出现碰撞事故。

  五“不要”:一定记住不要玩手机、不要追逐打闹、不要从车辆缝隙中穿过,也不要犹豫式过马路或行动过于急速。

  生产安全重于泰山

  隐患!灭火器过期、占用消防通道,一小企业被限期整改

  记者 李征 通讯员 周晓芬

  日前,省平安暗访检查组到我县暗访检查时发现,我县一竹木加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县消防大队、政法委、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组织人员,到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在现场记者看到,该企业厂房内的消防器材箱落满灰尘,灭火器已经过期失效,连喷管都因老化出现裂缝。

  厂房内部各种易燃货物无序摆放,就连主要的消防通道两边也堆满了货物。两排车间中本该是露天的通道,被搭上了防雨棚,存在着安全隐患。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员工普遍存在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等问题,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

  据消防救援大队防火参谋黄伟介绍,货物堆放在疏散通道上,万一起火员工不容易逃生出来。第二消防车道堆放货物,如果着火消防车不能通行,影响施救。第三搭建的简易棚没有排烟口,火灾烟气不能及时排出去,容易造成烟气蔓延、人员伤亡。

  为及时排除隐患,县消防大队要求该企业在15天内拆除或改造雨棚,及时清理消防通道内的货物。同时也希望广大企业主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提示——

  冬季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对此,应加强防范,增强作业人员的防火意识,及时排查并消除火灾隐患。

  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完好可用。企业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认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完好可用,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厂房内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要求。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企业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动火作业证。

  正确使用和管理电气设备。应避免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燃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要求。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物管理。对厂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要使用专库限量存放,可燃物禁止靠近热源。

  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和防火逃生知识。发生险情后,应科学自救、互救。

    (编辑:徐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