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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为群众编织“安全网”
2019年06月14日 09:17来源:庆元网 作者:记者 陈惠珍

  “七条制度规矩”系列报道之弘扬正气守正道——

  “9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二年零六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为首的陈某伟、吴某、方某明均被依法判处六年有期徒刑……”不久前,庆元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受审以陈某伟、吴某、方某明为首的9名被告人,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原来,公诉机关指控9名被告人系两伙恶势力团伙,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且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扰乱了社会秩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经法院审查,依法作出判决。这是我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的“第一案”。

  县法院审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第一案”只是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县检察院已起诉涉恶势力3件13人,其中5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人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自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我县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5个工作组,开展实体化运作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具体推进方案,列出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实行挂图作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年9月,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全县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集中力量、形成合力,深入排查、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时间,全县上下掀起了一股扫黑除恶的浪潮,岭头乡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系列宣传活动,并公布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让村民积极参与其中;黄田镇到镇中心学校开展“扫黑、除恶、禁毒”法治课堂讲座,结合学生通俗易懂的案例进行讲解,进一步提升学生法律常识;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庆元分中心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县司法局建立扫黑除恶法治宣讲团,把扫黑除恶流动宣传“直通车”开进19个乡镇(街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全面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扎实稳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形式多样、多层次的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建立健全线索摸排、会商研判、督查指导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开展。

  “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组建了线索核查小组,实行专案专人负责,保持高压态势,全力严打深挖彻查,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已经掌握的线索专案经营、精准打击,绝不手软。”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示,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重点开展严打深挖、“打伞破网”、固本强基三大行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编辑:徐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