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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项目”承诺制实现消防审批“立等可取”
2019年03月22日 09:10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记者 吴明标

申报材料“瘦身” 办理时限“提速”

  日前,县行政审批中心消防窗口全面落实“小微项目”消防审批承诺备案制改革,进一步扩大了小微项目范围、简化了消防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等,让“小微项目”实现消防审批“立等可取”。

  根据省消防总队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推动支持民营企业安全发展八条措施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此次通知将“小微项目”的消防审批承诺备案制范围扩大至1500平方米以下的非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按现行规范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所有丙、丁、戊类厂房和仓库,包含了新建及装修项目。

  “以前设计、审批环节要三天时间,组织验收承诺在14天内。”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实行“小微项目”消防审批承诺备案制之前,申请消防审批承诺备案制设计备案需要提交申报表、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合法性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等多项材料,验收环节相关材料也很多。

  实行“小微项目”消防审批承诺备案制改革后,对于小微项目,仅需提交“小微项目”消防设计备案承诺书和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消防部门根据上述材料直接出具备案凭证,不再进行抽查。项目竣工后,申报验收备案时,仅需提交“小微项目”竣工验收消防安全信用承诺书、竣工自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申报表,消防大队窗口根据上述材料直接出具备案凭证,不再进行抽查。

  “办理时间从原来的几天压缩到几分钟,实现了申报材料‘瘦身’和办理时限‘提速’。”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在优化服务方式、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等方面持续发力,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编辑:周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