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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2019春雷行动”执行会战打响!
2019年03月19日 16:35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记者 吴梦飞 通讯员 黎美

  面对拖欠10万元执行款却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如何采取强制措施?

  面对腾房期限已到却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又将如何在集中行动中强制腾房?

  ……

  3月18日下午2点,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我县法院集中参加“2019春雷行动”专项执行会战,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警32人次,出动警车10辆,共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公证处、媒体等15人全程参与监督、见证。

  执行指挥中心一声令下,30余名执行干警登上警车,驶向各个执行现场,2019年我县的第一声“春雷”打响!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院强制腾房显权威

  下午2:30,执行干警整装出发,对位于濛洲街道一处房屋进行腾退。

  抵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拉上警戒线,采取警戒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执行现场。

  2014年3月,申请人濛洲街道上叶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吴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拟定将上叶村新建村委会综合楼底层店面租赁与吴某某,租赁时间为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2017年始,吴某某拖欠房租与水电费。2018年9月,上叶村村民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吴某某于2019年1月前支付此前租金与水电费。因吴某某到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进入执行程序,依法强制腾房。

  此次集中行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的监督下,该院干警有条不紊地对涉案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装箱,所有执行人员严格遵从法定程序、遵守执行纪律、全程摄像留痕取证。当天,县法院将房屋正式交付予申请人,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向社会公众传达了县法院决胜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被执行人迫于威慑终还款

  执行干警姚军此次负责的3个案件,分别为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追偿权。

  “若你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将对你进行司法拘留处置……”

  2017年1月公司款项结算,被执行人刘某因各种原因未向夏某拨付建筑材料款9万元。其后2年中,双方协商,刘某归还3.5万元,剩余5.5万元未履行。因被执行人迟迟不肯履行偿还义务,2019年1月,夏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过法院电话联系,刘某同意协商解决,并承诺农历新年时归还。新年过后,刘某拒接电话。县法院立即对刘某采取布控措施,并准备拘留刘某。

  3月18日下午,刘某慑于法律权威,主动到法院联系执行干警,该案执行完毕。

  同刘某相似,陈某和冯某也因金融借款成为被执行人。

  2015年8月,被执行人陈某和冯某因超市进货,向农商银行庆元分行借款10万元,承诺2018年8月还清。结果,被执行人只还了利息。农商银行庆元分行向县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和冯某归还本金及利息。期间,被执行人陈某和冯某电话拒接,拒不配合。2018年10月,县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布控。2019年1月,被执行人在金华由当地警方协助控制,当场履行5万元还款,其承诺将在农历新年年初归还完毕。

  3月15日,被执行人陈某和冯某主动执行还款。

  执行干警林德胜此次负责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了解,2017年11月,因装修款欠缺,被执行人支某向申请人吴某借款24000元,支某妻子叶某作为共同还款人。借款到期后,支某拖延支付。2019年1月,经过县法院调解,支某归还7600元欠款,并承诺将在2019年农历新年前归还剩余款。然而,支某依然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3月初,法院传唤被执行人,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讲清利害关系,并阐明失信人将被采取惩戒措施,并冻结担保人叶某工资卡。3月18日当天,支某归还剩余款,并结案。

  截至当天下午5点,此次专项执行会战共传唤被执行人79人,拘留9人,罚款2人,罚款金额0.25万元。共执结案件116件,执行到位标的1928.5万元,强制腾退房屋1处,其中,涉民生案件8件,到位标的11.1万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2019春雷行动”为期两个月,在接下来的行动中,县法院将继续通过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罚款、司法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刑事责任的手段,加大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切实保护案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实现,提升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和效果,全力打造社会公平诚信的良好风气,维护司法权威。

    (编辑:徐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