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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警方开出首张“禁燃”罚单 | 乔迁燃放爆竹,结果“吃”罚单!
2019年01月23日 18:04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记者 吴怡庆

  1月23日上午,我县一市民因乔迁新居时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条例,受到县公安机关处罚。这也是我县今年开出的第一张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罚单。

  上午9时30分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坑西洋一带燃放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治安大队民警立马前往该地段进行调查。

  经查,烟花爆竹是一户市民在乔迁新居时燃放的。当天上午,民警依法口头传唤该户市民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家里乔迁高兴,没太注意,就放了串鞭炮以示喜庆。”该市民表示,之前看到过公安部门发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单,但心存侥幸,经过这次教训,以后一定会遵守相关规定,也会主动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对于该市民的行为,公安机关也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该市民在明知主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下,仍违反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该市民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吴明骏介绍。

  前期,县公安部门利用流动车,张贴、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方式,开展“禁燃”宣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季小平表示,目前已进入全面禁燃期,县公安部门巡查防控工作已开展,接下来,县公安部门还将抽调专门的警力,加强对街面、重点区域、重点村庄的巡查防控力度,并组成打击处理小组,专门负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办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查处。

    (编辑:周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