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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无理取闹 高速交警再现“教科书式执法”
2018年12月10日 17:27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记者 吴怡庆 通讯员 叶晋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公安机关现场应当扣留机动车。近日,偏有车主无视法律,指望通过阻挠执法的方式达到法外开恩的目的。对于这种行为,高速交警开展“教科书式执法”,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12月7日晚,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五大队交警在G25长深高速新窑公安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运送蔬菜的轻型货车驾驶员黄某有无证驾驶的嫌疑,交警立即将车辆拦下。

  经查,驾驶员黄某仅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而且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注销,目前是无证驾驶状态。

  面对交警的询查,黄某却狡辩,称自己的驾驶证是真的:“我2005年买的,花了5000多元买的驾驶证,不会是假证,是真的。”

  当交警要依法扣留车辆时,站在一旁的车主刘某却情绪激动,拒绝拖车将货车拉走,还扬言谁敢拖车就把自己的车砸了。

  “现在,给予你第一次口头警告,你已涉嫌妨害我们执行公务。”面对车主刘某的阻挠执法行为,交警对刘某进行警告。

  见刘某情绪有所缓和,交警再次向其说明:“法律程序明确规定,无证驾驶,公安机关现场应当扣留机动车,但货物我们不扣,你可到扣留停车点进行自行驳货。原来也出现过你这种情况,车辆交警扣了,车主却把车子强制开走,后来判刑了。在履行法律程序的过程当中,这个车所有人还是你,但是不允许你去动它。”

  最终,车主刘某表示,货车上运载的是新鲜冬笋,原计划连夜将冬笋运往上海,因担心冬笋变质造成经济损失,所以一时情急,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配合扣车并自行驳货。

  交警依法扣留了车辆,驾驶员黄某也将受到15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编辑:陈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