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庆元县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庆文明办〔2018〕15号)文件精神,通过宣传发动、召开会议、工作部署、下发文件、材料收集等形式,按照“组织推荐、条件符合、择优筛选、全面审核、评选投票、集体讨论”等程序,2018年12月6日,召开庆元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最终确定11位为第五届庆元县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庆元县岭头中学退休教师吴美根等9位拟命名表彰“第五届庆元县道德模范”人选名单和国网庆元县供电公司变电检修一班班长陈三定等2位拟命名表彰“第五届庆元县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拟命名表彰对象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来信、来电向庆元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明办)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庆元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明办)。
联系电话:6128600、6211210(兼传真)
庆元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拟命名表彰第五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一、拟命名为“第五届庆元县道德模范”(共9名)
(一)助人为乐类(2名)
吴美根,男,1938年5月生,庆元县岭头中学退休教师。
吴智青,男,1947年4月生,庆元县县农业局退休干部。
(二)见义勇为类(2名)
吴旺堂,男,1966年8月生,庆元县濛洲街道同济新村居民。
肖建华等群体,男,1970年6月生,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湄洲中大道253号居民。现住址庆元县西演山庄,担任庆元县兰溪桥改建工程副总监。
(三)诚实守信类(1名)
蒋增美,女,1964年11月生,庆元县濛洲街道姚家村村民。
(四)敬业奉献类(2名)
刘北平,男,1973年8月生,庆元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吴善平,男,1965年12月生,庆元县司法局党总支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县公证处副主任。
(五)孝老爱亲类(2名)
吴存爱,男,1956年6月生,庆元县官塘乡白柘洋村党支部书记。
吴兴英,女,1975年1月生,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社区居民。
二、拟命名为“第五届庆元县道德模范提名奖”(共2名)
(一)助人为乐类(1名)
陈三定,男,1981年1月生,国网庆元县供电公司变电检修一班班长。
(二)敬业奉献类(1名)
吴步青,男,1982年3月生,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地矿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