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驾驶员非法营运,拒不配合检查,还驾车冲卡后逃逸。10月15日,当事人李某某被警方立案调查,且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7月26日10点15分许,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庆元大道菊隆路段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浙K蓝色牌照小型汽车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员李某某紧锁车门并发动车辆猛冲向一旁正在固定证据的女执法人员,成功冲卡逃逸。
执法人员立即向菊隆派出所报警,将县局文件、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及现场执法过程视频、执法情况说明及执法人员证件复印件移交菊隆派出所。而李某某这一逃逸,便是两个多月。
据悉,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李某某在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法的过程中强行开车逃离,致使执法行为无法继续进行,属情节严重。
10月15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并送至县拘留所执行。
现阶段,根据庆委办发[2018]106号文件,县运管局与交警大队正开展高密度的联合打击县际内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运输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