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14时许,丽水高速交警五大队交警在G25长深高速新窑公安检查站执勤时,对一辆号牌为吉G*****载满菠萝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并声称自己没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根据驾驶员刘某提供的身份证查询到其并未考取过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刘某原在吉林老家务农,近期想从事运输工作,于是就跟跑运输的梁某一起南下准备学习经验,出来跑了20多天,见梁某累了就主动要求帮其开一段,还能熟悉熟悉货车驾驶,没想到这一开就把自己“开”进了拘留所。
刘某说自己的驾驶证已经在考取当中,还差两个科目就能拿到证了,自己想考出来后买辆货车跑运输,没想到自己的侥幸害了自己,现在非常后悔,表示以后再也不会了。
就此,高速交警对刘某做出处以13天拘留、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