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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开展“2018风暴行动” 决战执行难
2018年05月25日 10:45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见习记者 吴慧萍

  在执行工作中,财产申报是一项非常严谨、重要的制度,但是,大量案件的被执行人并不重视,甚至拒绝申报财产,严重地影响到了判决的执行秩序和结果。

  5月23日,根据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以督促被执行人自觉申报财产为抓手,全市两级法院开展“2018风暴行动”暨惩治拒不申报和不如实申报财产专项行动。

  上午9时,县人民法院出动警车4辆,干警10多人,分别驱车前往大济、淤上、隆宫、黄田等乡镇村,对部分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进行强制执行,督促其尽快还款。

  关于申请执行人林某某与被执行人庆元县鑫园竹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据悉,该案经庆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被执行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被执行人未按期支付赔偿款,林某某多次要求支付未果。无奈之下,林某某向庆元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财产,被执行人除了在银行账户有零星存款外,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该企业已经停止生产并已注销登记,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通过此次“风暴行动”,依法传唤到了被执行人庆元县鑫园竹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吴某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人民币35000元,加上之前执行到位的40000元,本案共计执行到位标的金额75000元,申请执行人林某某同意本案执行完毕,至此,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据介绍,我县此次专项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8人,司法拘留6人,执结案件4件,执行和解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6.6万元。

  “我们将继续使用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执行措施,形成持续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维护司法权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律俊表示,接下来,县法院还会进一步排产类似的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大此类案件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专项执行行动过程中,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见证和监督法院执行工作。

    (编辑:吴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