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庆元网  >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正文
我县执行使用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2018年04月16日 10:30来源:中国庆元网-菇乡庆元 作者:本网通讯员

  日前,省建设厅、省工商局根据国家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全省推行住宅全装修等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和现售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示范文本于2018年3月15日起(含当日)实行。

  据悉,本次新修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在住宅全装修等方面做了约束和规定,包括:(一)对于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分阶段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应当在装修部分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预售。分阶段的施工许可证有关信息应在合同中载明。(二)全装修住宅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确定相应的装修标准、环保标准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等交付要求。(三)合同价格包含住房以及交付标准中装修(设备)的价格等。

  名门书香苑和碧桂园翡翠公馆是我县首批实行2018《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项目。截至3月底,名门书香苑和碧桂园翡翠公馆均处于项目前期,预计预售时间为下半年。县住建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大规范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提醒购房者理性购房,从严查处捂盘行为,加强预售行为监管,完善预售资金监管等。

    (编辑:方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