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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2018年02月05日 11:14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我局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全国最平安县城”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上访,有组织地经营“黄、赌、毒、枪”,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净化全县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浙江省庆元县松源街道濛洲街91号庆元县公安局办公室 邮编323800。

  2、电话举报: 110、0578-6235199

  3、微信举报:关注公众号“庆元县公安局”—点击“掌上警务”—点击“扫黑除恶线索举报”,进行留言或者上传相关照片。微博举报:发私信到“庆元公安”。

  4、直接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各辖区派出所举报。

  庆元县公安局

  2018年1月30日

    (编辑:方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