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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2018年城乡医保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2017年12月12日 09:46来源:中国庆元网-菇乡庆元 作者:记者 吴明标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350元/人,政府补助750元/人,共筹资1100元/人

  ●缴费方式:本人社保卡代扣和个人自主缴费两种

  ●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12333咨询,也可以到各乡镇(街道)社保窗口进行现场了解

  日前,记者从县人力社保局了解到,2018年城乡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于11月1日启动,缴费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须在12月31日前办好相关缴费手续,才能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个人缴费350元/人,政府补助750元/人,共筹资1100元/人

  缴费方式有本人社保卡代扣和个人自主缴费两种。其中,本人社保卡代扣要在12月10日前在本人已激活的社保卡内存入足额参保费,值得注意的是,如有同时参保城乡养老保险100元、200元等档次的,则需存入城乡养老+城乡医疗的参保总费用,若存款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则作为未参保,不得享受相关待遇。个人自主缴费需要市民在12月1日至12月31日,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到信用社柜台缴纳现金。

  缴费确认情况也有两种,一是通过“庆元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社保缴费”查询,确认“已缴”,二是查询社保卡对应银行账户扣款记录,确认“已扣”

  如何确认自己是否成功参保,可关注“庆元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大厅—社保缴费”确认本人及亲情社保成员参保信息(首次查询需通过认证)。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正常参保人员系统默认2018年继续参保;首次参保、有过中断、2017年未成功缴费的人员须到社保大厅或乡镇(街道)登记参保信息。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无参保信息者即使存钱也扣不走,办理社保卡不等于参保、社保卡存钱也不等于参保,如在征缴期内未成功参保缴费者,2018年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此外,针对其他市民,这几点也需要留意:退费申请参保人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死亡、免缴人员已缴费等,可在待遇享受开始之前即2017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中途参保征缴期内未成功参保缴费的,参照中途参保政策不再享受政府补助,需全额缴纳保费1100元/人,次月生效,其他符合中途参保政策的情形可按政策办理。关于新生儿参保,在出生两个月之内参保,缴纳个人部分,出生之日起生效;出生超过两个月且在出生年度内参保,缴纳个人部分,次月生效;超过两个月且不在出生年度内参保,全额缴纳参保费,次月生效。

  如果对2018年城乡医保缴费工作还有疑问,市民可以拨打服务热线12333咨询有关政策,同时还可以到各乡镇(街道)社保窗口进行现场了解。

    (编辑:吴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