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县人力社保局获悉,经过前期调研与多方协调,决定将县就业管理服务处院落内一处闲置的二层旧房改造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现房屋改造工程已经正式开始,预期整个工程将于2018年1月下旬完成。
据悉,旧房改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建设标准》进行,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标准化建设的一部分,完成后将建立独立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该工程的启动,标准着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标准化建设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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