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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抓21只野生石蛙被立案调查
2017年11月09日 09:31来源:中国庆元网-菇乡庆元 作者:记者 吴怡庆 通讯员 吴志平

  日前,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猎捕石蛙案,一男子非法捕抓石蛙21只被抓获。随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将查获的石蛙全部放归大自然。

  据悉,嫌疑人吴某带着捕捉工具,到国家森林公园巾子峰捕捉石蛙,被庆元林场工作人员、森林公安民警抓获。据吴某供述,捕捉这么多野生石蛙,主要是为了自己吃,没想到触犯了法律。目前,该起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县森林公安民警介绍,在国家林业局颁布的《“三有”保护动物名录》规定中,不光是石蛙,许多种常见野生动物也受到法律保护。比如癞蛤蟆、麻雀、蛇、黄鼠狼、刺猬等,多达1700余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编辑:胡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