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庆元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广角   正文
一“老赖”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2017年08月03日 09:17来源:中国庆元网-菇乡庆元 作者:通讯员 黎美 刘宁华

  向他人借了16万元未还,法院判决后不履行义务;被司法拘留后承诺还款3万元,又仅支付执行款1.5万元;获得租金收入20余万元,还是拒不还款——

  老赖受刑

  近日,县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某体育用品公司因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被告人叶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案情

  借款16万元,法院判决后不履行义务

  2010年,李某以投资为目的借给某体育用品公司16万元,约定月息1.5%,后因该公司经营不善,未能支付本金及利息。李某起诉后,2016年4月,法院判决该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李某借款本金16万元并支付利息。

  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向某体育用品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叶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收到上述文书后,仍不履行义务。

  司法拘留后承诺还款3万元,仅支付执行款1.5万元

  当年9月,叶某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叶某承诺先行履行欠款3万元,随后法院提前解除其拘留措施,但后来叶某仅履行执行款1.5万元。

  叶某出租公司收取租金20余万元,却拒不还款

  上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立案后,叶某将公司出租,并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陆续向承租户收取租金20余万元。

  “我被释放后,就将法院判决执行的事忽略了,收来的租金都用于还其他的利息、水电费、工人工资等的了。”被问及租金的用途叶某这么回答。

  2017年6月,县检察院遂向县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叶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责任。叶某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之后被依法逮捕,送交至看守所羁押。

  判决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该体育用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叶某,在公司收取超过执行标的的租金后,对李某的债务不予履行,致使债权人李某遭受重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符合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案发后,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诉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在案发后履行部分债务,可以从轻处罚。于是,判决叶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期徒刑8个月。目前,叶某已提起上诉。

  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叶某只要有钱就要支付司法确认的债务,但是他却把钱用到了其他方面,这个行为造成了司法裁定无法执行的结果。像叶某一样的“老赖”,抱有“法院最多关15天”的想法和抗拒执行的心理,他们既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妨害司法秩序,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机关的权威,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执行法官劝诫这些“老赖”们: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或者司法裁定的,而故意不执行,将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待他们的将可能是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时提醒,申请执行人如发现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方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