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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浙江篇】浙江推进海域统一登记工作 海域使用证将成历史
2017年07月14日 18:09来源: 新蓝网 作者:
原标题:【治国理政新实践·浙江篇】浙江推进海域统一登记工作 海域使用证将成历史
  核心提示: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今年9月以后,浙江原海域使用权证将“改头换面”,变成不动产权证。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7月14日讯(浙江之声记者报道)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今年9月以后,浙江原海域使用权证将“改头换面”,变成不动产权证。

  海域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一项重要工作。通知明确了职责边界:海域登记移交国土资源部门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其他海域管理职责仍然由海洋部门负责。

  通知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第一次省级层面存量数据移交工作,各地完成海域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制定,纸质材料移交,并启动相应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建库工作;8月底前,省级和各地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数据库建设,开展信息系统联调联试,各地完成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表单制作、窗口设置等相关准备工作;9月底前,完成第二次省级层面增量数据移交工作,各地完成增量数据更新,并全面实施海域统一登记。

  新证推行后,申请人可直接到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而以往的海域使用权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不变不换。对申请人来说,只要用海没有发生变化,就可以不换证。

    (编辑:方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