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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贷不良资产司法处置的破冰之旅
2017年07月14日 09:30来源:中国庆元网-菇乡庆元 作者:记者 姚易君 通讯员 黎美

全省首例成功拍卖林木资源案件回顾

  “谢谢法院让我用林木还了借款,这件一直压在我心头的事终于了结了!”7月11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县人民法院以4.1万元人民币的成交价,成功拍卖了浙庆林证字(2013)第03186号林权证登记的名为“苧麻地”山场地内现有林木资源,当事人吴某得知了拍卖成功的消息,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

  2013年5月,山场户主吴某以土名为“苧麻地”的林权向县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贷款,向县农村信用联社借款3.5万元,由该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借款到期后,吴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2014年9月,县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为吴某还借款本息37160.86元。2016年9月,县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归还担保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而代为偿还的本息。

  2016年11月17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以“苧麻地”的山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对还款义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协议到期后,吴某仍未能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县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依据,对其“苧麻地”山场内现有的林木资源进行司法拍卖。

  此次拍卖从7月10日10时开始,于7月11日10时拍卖成功。“这不仅是一次司法拍卖的成功,更意味着林权抵押不良贷款司法处置变现实现了零的突破,是一次酝酿已久的‘破冰’过程。”县法院副院长杨忠明说,这维护了林权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对林权抵押贷款的进一步补充,是对我县林业资源的进一步盘活,让司法助力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案件执行,在今后更充分地为林权抵押贷款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此次拍卖竞价周期仅为1天,而促成这次林木资源拍卖成功,前期却经历了一个破解重重难题的漫长过程。日前,记者走访相关部门,了解此次“破冰”之举的艰难历程。

  林权抵押不良资产司法处置遇瓶颈

  2007年4月11日,我县大胆改革创新,引入了“林权”这一新型抵押物,架起林农与银行之间的新桥梁,实现林地、林权依法有序进入市场交易、流转。自担保公司成立以来,累计提供农村产权担保服务13.2亿元,其中林权11.3亿元,盘活山林资产56万多亩,惠及全县3万多林民。但随着林权抵押贷款的深入推进,担保量逐渐增加,不良贷款余额也随之增大。2007年至今,我县涉林权抵押不良贷款共106笔1100万元,现仍有72笔833万元未收回。

  “实行林权抵押贷款后,林农手中的林权活了起来,而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违约现象,部分林农无法在约定时间内还款,其中多数是由于林农在通过林权抵押取得贷款后短期内难以回收投资造成的。”县兴农融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卢建荣说,林权抵押贷款的完整流程中,林权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成了一个难以突破的瓶颈,担保资金难以回收使得林权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日渐加剧。

  自林权抵押贷款在我县实施后,县法院从2012年执行第一起涉林权抵押案件以来,共立案执行该类案件34件,其中10件通过自动履行、和解等执行方式予以解决,还有24件仍待处置。

  “在涉林权抵押案件执行过程中,有必要强制执行的,我们一直希望能通过林木资源拍卖来对该类案件进行处置,减少案件积压,但因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使得抵押贷款等林木资源容易陷入难以处置的境地。”县法院副院长杨忠明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林权山场较为分散使其价值不明确;指界经常受人为因素限制而难以促成,导致山林界至难认定。

  此外,司法拍卖需要评估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难确认,同时由于山场存在植被种类多等较为复杂的情况,评估结果也很难出具。即便将林木资源拍卖给了买受人,林木采伐也需要向林业部门提出申请,还涉及每年县内的采伐指标。因此,即便有人想竞拍,也往往因后续处理过程繁琐,处置变现存在不确定因素望而却步。

  多方协调首创司法处置绿色通道

  由于执行过程中难点重重待解决,林权抵押司法拍卖一直没有成功的先例。为了让林权抵押贷款能更好地惠及林农,更充分地发挥其作用,我县对林权抵押不良资产处置高度重视,将其列入政府议事日程,以取得进展突破。2014年以来,县金融办、县法院、担保公司、法制办、林业、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针对涉林权抵押的司法处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阻碍,多次在会议上展开讨论。

  “如何解决评估机构选择难的问题?评估费用问题又如何解决?”“是否能在现有的采伐指标中为买受人开通‘绿色通道’?”“万一林木资源司法拍卖出现流拍该如何处置……”为使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能尽快在司法途径上取得突破,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各抒己见,为解决林权抵押物处置变现执行的关键环节、制约瓶颈反复斟酌讨论,加强部门协调,逐一明确解决思路及对策。

  “经多方讨论,统一由法院委托庆元县海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该所出具评估咨询报告。”据县金融办主任黄志民介绍,在评估费用上则由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拍卖款到位后优先偿还该费用。而买受人在砍伐林木资源所需的采伐指标及采伐许可的办理上,县林业部门将从县林木采伐控制指标中,通过切块、预留、调剂三种方式,优先保障抵押林权采伐指标,为买受人砍伐开通绿色通道。若采取司法拍卖后出现流拍的情况,则将由国有林场介入变卖收储进行抚育,解决司法拍卖的后顾之忧,给林权抵押贷款中不良资产的司法处置吃下“定心丸”。

  司法拍卖山场林木资源获成功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统一由法院委托,后依法进行司法拍卖,凡具有林木采伐和木材经销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法院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地方交易平台组织的公开招标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拍卖、变卖。

  “如果这次协议到期还是没能还款,我们将会依法对山场林木资源进行司法拍卖,这一点你是否接受?”在2016年11月的调解过程中,吴某决定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经协商,他接受了本次调解协议。后吴某由于各方面原因难以按期还款,2017年6月,其“苧麻地”山场内现有的林木资源在司法拍卖网上公示。“当事人对司法拍卖的主动配合,也是促成此次拍卖成功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卢建荣说,吴某在接受林木资源司法拍卖处置后,主动找到与自己山场相关联的周边村民,亲自上山确认山界,对推动林木资源司法拍卖顺利进行起了积极作用,如拍卖能够成功,将有助于提升担保公司信心,盘活资产,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健康良性发展。

  有了当事人的支持配合,以及前期充分的讨论研究、界址评估、资产评估、网上公示……我县首笔林木资源司法拍卖按照司法程序顺利执行,面向全国公开拍卖。7月11日,自然人吴金安以4.1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成为了全省首笔拍卖成功的林木资源拍卖案例。

  “这不仅是一次司法拍卖的成功,更意味着林权抵押不良贷款司法处置变现实现了零的突破,是一次酝酿已久的‘破冰’过程。”见证林权抵押司法处置逐渐“破冰”的杨忠明感慨道,这维护了林权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对林权抵押贷款的进一步补充,是对我县林业资源的进一步盘活,让司法助力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案件执行,在今后更充分地为林权抵押贷款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方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