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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同心新村一期第二批次安置房申购安置对象 资格确认公示(二)
2017年06月23日 16:22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

  2017年同心新村一期第二批次安置房申购安置对象资格经村级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三年行动推进办公室联审,符合安置条件对象217户,834人,现将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向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7年6月23日起到2017年6月29日止,共7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三年行动推进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后概不再受理。

  3、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庆元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三年行动推进办公室(濛洲花园商铺59号),电话:6121882。

  庆元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三年行动推进办公室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2017年同心新村一期第二批次安置房申购安置对象资格确认公示

    (编辑:陈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