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发出《关于拨付2016年度示范性家庭农场补助资金的通知》,及时将2016年度获得省、市、县三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及获得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的补助资金兑付到位。
示范性家庭农场及商标补助资金是根据《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大力推进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家庭农场创建主体申报基础上,经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县生态精品农业·家庭农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省、市、县生态精品农业·家庭农场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全县共有5家省级、28家市级、2家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及1家家庭农场注册商标获得奖补资金3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