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府批复将竹口镇工业园区内的浙江鸿星文具有限公司列为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要求按照程序抓紧落实整改。
消防大队在前期检查中发现,浙江鸿星文具有限公司3#、4#厂房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且部分出口被封堵;其中3#厂房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内部疏散标示、应急照明全部损坏,4#厂房疏散标示、应急照明部分损坏。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相关规定,大队集体研究,将其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先后向公安局、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该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提请县政府予以挂牌督办。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加强督促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按要求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
下一步,大队将开展一对一指导帮扶,有序推进隐患整改,并联合新闻媒体对整改动态进行跟踪报道,确保尽早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