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庆元县同心新村一期第二批次安置房申购安置对象(地质灾害)资格经村级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三年行动推进办公室联审,符合安置条件对象197户,792人,现将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向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17日起到2017年4月23日止,共7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三年行动推进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后概不再受理。
3、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庆元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三年行动推进办公室(濛洲花园商铺59号),电话:6121882。
附件:庆元县2017年同心新村一期第二批次安置房申购安置对象(地质灾害)资格确认公示
庆元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三年行动推进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