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调解,双方都很后悔,最终受伤者获17000元补偿
某乡举办“浑水摸鱼”活动,本是看客的市民甲某、乙某却因一条鱼的归属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其中一方手指指部分离断伤,多处软组织挫伤。日前,县法院调解了这一案件,事后双方都很后悔。
2016年9月,某乡举办了“浑水摸鱼”活动。63岁的甲某和48岁的乙某在田边给参赛者加油。比赛中,一条大鱼被参赛者赶到田边,甲某见状,立马下去把鱼抓了起来。这时,乙某跑过来表示,这“鱼”是他朋友扔过来的。甲某不肯,一番口角之后,乙某抓起鱼就准备走,甲某顺手抓住乙某的皮带不肯放。
乙某见甲某不肯松手,直接用手掐住甲某的脖子,旁人见状忙上前将两人拉开,乙某这才松开甲某的脖子。“你要这条鱼给你好了。”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乙某想抽身离开。甲某也想拿起鱼离开,却发现自己的手指已鲜血直流。原来,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时,甲某抓乙某皮带的右手手指发生断裂。
甲某立马报案,公安机关以殴打60周岁以上老人为由,对乙某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决定。经医院诊断,甲某伤势为右手食指指部分离断伤,多处软组织挫伤,花费医疗费25000多元。后甲某起诉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最终达成协议,乙某一次性补偿甲某17000元。
法官提醒,遇到此类事件大家都应该宽宽心,千万不要因为一点小事而冲动,等出现严重后果时后悔就晚了。